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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浩慶 醫師
肇慶市大旺開發區醫院
一級
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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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喘患者通常是可以泡腳的,但需要注意水溫、時間、頻率、自身狀態以及環境等。 1. 水溫:水溫不宜過高,以 38℃ - 42℃為宜,過高的水溫可能導致血管擴張,加重心肺負擔。 2. 時間:泡腳時間控制在 15 - 20 分鐘,過長可能引起身體疲勞,影響睡眠質量。 3. 頻率:每周 2 - 3 次較為合適,頻繁泡腳可能對皮膚造成損傷。 4. 自身狀態:如果哮喘處于急性發作期,伴有嚴重的呼吸困難,應避免泡腳。 5. 環境:保持室內通風良好,避免在封閉、悶熱的環境中泡腳。 總之,哮喘患者泡腳時要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以確保安全和舒適。如果在泡腳過程中出現不適,應立即停止并就醫。
2024-11-12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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