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口服擴管和營養神經的藥物治療,口服維生素b1、b2等藥物治療或者是活血化瘀中藥治療。詳細 »
- Q:
- A:
熱,涼水都不好.中心性漿液性視網膜病變,要從根本上治療.提高肝脾腎功能,疏通眼部血流.增強眼睛造影,,,,,用中醫保守療法治療,短期內可以控制病情,恢復,,...詳細 »
- Q:
- A:
真菌性角膜炎多由植物性外傷引起的.而且治療很困難.你的這個結果就是真菌性角膜炎沒有有效的控制而導致了角膜潰瘍穿孔.原因可以跟你的長期眼壓高有關還可以是角膜的...詳細 »
- Q:
- A:
眼底病變的早期,會出現眼睛閃光現象,及時的對癥治療,就好了。要從根本上治療,提高肝脾腎功能,疏通眼部血流,早期眼睛滋養,用中醫保守療法治療。短期內可以恢復。詳細 »
- Q:
- A:
您的情況還是要注意用眼衛生,平時注意正確的用眼姿勢,避免視疲勞,適當的做眼保健操,飲食上可以多吃些含甲種維生素較豐富的食物各種蔬菜及動物的肝臟、蛋黃等。祝您...詳細 »
- Q:
- A:
2.環孢素環孢素治療可以顯著降低患者的玻璃體炎癥,使55%的患者視力改善,26%的患者視力穩定。Vitale等對19例患者用低劑量2.5mg/(kg?d)環...詳細 »
- Q:
- A:
視網膜脫落,也叫視網膜脫離。最常見的癥狀是視力突然受到影響,但患者的眼睛不紅不痛。開始時有閃光的感覺,而且突然有很多飛蚊出現,眼前仿如有云霧遮擋,并有黑影由...詳細 »
- Q:
- A:
頭部外傷后出現“右眼睛左角好像有東西”的情況多是視網膜脫離導致的,建議您到眼科看看眼底鏡,確診一下,如果是的及時的治療,可以治愈或者緩解癥狀的。詳細 »
- Q:
- A:
不會的,是假膜,用可的松眼藥水,沖洗就好了.北京王震華詳細 »
- Q:
- A: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來看我們建議你要提高警惕,及早去正規醫院進行治療您好,一般情況下來說視網膜脫落是指視網膜神經上皮層和色素上皮層之間的分離,我們認為您的情況...詳細 »
- Q:
- A:
根據你的檢查結果視網膜發炎屬于眼底病病情較重需要用藥治療治療可以用皮質激素激素治療可口服強的松或地塞米松;血管擴張劑可用銀杏葉片丹參滴丸輔助治療可以用甲鈷胺...詳細 »
- Q:
- A:
這種病主要表現為視力不同程度減退視乳頭呈灰白或蒼白視乳頭小血管通常為9詳細 »
- Q:
- A:
目前的癥狀,對睡姿,基本要求不大,不要局部壓迫就行的詳細 »
- Q:
- A:
你好,視網膜脫離者應該做玻璃體切除手術每一種手術都不可能沒有風險,一般該手術是利大于弊的,只要嚴格掌握適應癥,是應該做的,而且該手術的目的并不是增加視力,而...詳細 »
- Q:
- A:
手術過程中是不會痛的,因為使用了麻藥,但是手術過后麻藥作用消失的一段時間內,可能會出現疼痛感本手術請一定去大醫院眼科進行。希望我的回復對您有所幫助,樂意為您...詳細 »
- Q:
- A:
你好:一般半年內盡量避免辛辣刺激性食物。有什么問題,可以繼續提問。詳細 »
- Q:
- A:
您好,假如右眼已沒有光感的話,是沒有辦法再治療的了,是可以考慮,整個手術治療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到醫院手術,進行羥基磷灰石義眼臺植入術,第二階段:術后出...詳細 »
- Q:
- A:
其實硅油的取與不取現在還是很多人觀點不一致的問題。有的人主張取,因為認為它是一個異物,有的人不主張取是因為在臨床上發現不少的沒有取視力還好一點,取了視力反而...詳細 »
- Q:
- A:
惡心是一種可以引起嘔吐沖動的胃內不適感,嘔吐則是通過胃的強力收縮迫使胃內容物經口排出的病理生理反射。兩者可相互伴隨,也可單獨存在。引起惡心、嘔吐的原因很多,...詳細 »
- Q:
- A:
視網膜萎縮目前的治療方法主要是以營養神經為主,但治療的效果有限,更換晶體對視網膜萎縮沒有效果目前認為可以使用一些營養神經的藥物控制視網膜萎縮,但置換人工晶體...詳細 »
- Q:
- A:
你好,視網膜脫落發病的誘因有視網膜周邊部的格子狀和囊樣變性,玻璃體液化變性和視網膜粘連,這些誘因又和年齡,遺傳,外傷等因素有關,玻璃體對視網膜的牽引,在發病...詳細 »
- Q:
- A:
視網膜脫落早期治療可以恢復部分視力,但是如果時隔時間長了,可能治愈的恢復的可能性不大,視網膜長期脫離缺血,會引起不可逆視網膜病變,手術恢復的可能性很小,中醫...詳細 »
- Q:
- A:
這個非常遺憾目前沒有好辦法升高您的眼壓了其實眼壓主要是依靠房水的房水是由睫狀體分泌的估計你是損傷了睫狀體然后它不分泌房水了所以眼壓很低目前沒有好辦法治療的如...詳細 »
- Q:
- A:
你好,你的這種情況是不好說的,一般針對全身疾病給予抗生素或磺胺類藥物及多種維生素,結合血管擴張藥物以解除小動脈痙攣,改善微循環,提高組織對缺氧的耐受性。常用...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