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這個一般是正常的現像,這個你可以多運動就會好的,去做甲狀腺檢查就知道有沒有甲胖腺腫大的。詳細»
- Q:
- A:
抗甲狀腺藥物本身沒有增加體重的作用,是因為甲亢控制,病情恢復長胖的。如果超過了標準體重,有肥胖的傾向,就要控制飲食,適量運動了。詳細»
- Q:
- A:
甲亢治療一般需要甲狀腺藥物治療、輔助治療和加強營養的生活治療。抗甲狀腺藥物以硫脲類化合物為主。輔助治療主要是采用心得安、利血平等對癥治療。生活治療是適當休息...詳細»
- Q:
- A:
你好一般考慮;甲亢初期癥狀,甲亢是由于甲狀腺激素分泌過多而引起的常見的甲狀腺疾病,主要臨床表現為:心慌、怕熱、多汗、多食、消瘦、疲乏無力、情緒急躁、易激動、...詳細»
- Q:
- A:
甲亢治療一般需要甲狀腺藥物治療、輔助治療和加強營養的生活治療。抗甲狀腺藥物以硫脲類化合物為主。輔助治療主要是采用心得安、利血平等對癥治療。生活治療是適當休息...詳細»
- Q:
- A:
甲亢有三種治療方法,即抗甲狀腺藥物治療、碘131治療、“TSH納米介入療法”治療。 指導意見: 去醫院內分泌科就診,詳細檢查,明確是否為甲亢。檢查甲狀腺...詳細»
- Q:
- A:
這位朋友您好,根據你的描述,您屬于甲亢.主要是甲狀腺激素分泌過多所致。表現為多食、消瘦、畏熱、多汗、心悸。 指導意見: 建議盡快去醫院使用手術治療...詳細»
- Q:
- A:
甲亢治療一般需要甲狀腺藥物治療、輔助治療和加強營養的生活治療。抗甲狀腺藥物以硫脲類化合物為主。輔助治療主要是采用心得安、利血平等對癥治療。生活治療是適當休息...詳細»
- Q:
- A:
你好,甲亢治療一般需要甲狀腺藥物治療、輔助治療和加強營養的生活治療。抗甲狀腺藥物以硫脲類化合物為主。輔助治療主要是采用心得安、利血平等對癥治療。生活治療是適...詳細»
- Q:
- A:
你這種情況,需要去醫院檢查一下,有可能是甲亢引起的,建議進行手術治療,術后需要應用抗生素進行抗炎治療。詳細»
- Q:
- A:
您好;目前您的甲狀腺功能正常,這種情況一般可以小劑量維持治療,甲亢至少要服藥2年半左右,過早停藥容易甲亢復發。詳細»
- Q:
- A:
您好;甲亢是一種內分泌疾病可以引起陽痿早泄等癥狀,一般可以用他巴唑,或碘131治療甲亢,使甲狀腺功能正常,控制甲亢后性功能障礙是可以好轉的。詳細»
- Q:
- A:
你這種情況,需要去醫院檢查一下,建議進行手術治療,術后需要應用抗生素進行抗炎治療,加強營養,注意休息。詳細»
- Q:
- A:
您好;您的甲狀腺功能基本正常,目前TSH低,這種情況是甲亢引起的,目前甲狀腺其他指標正常,注意定期復查,一般無需治療。詳細»
- Q:
- A: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建議你到醫院看內分泌專科,找到病因之后再對癥治療。詳細»
- Q:
- A:
您好;您這種情況藥物治療效果不佳,建議您使用碘131治療或手術治療,一般碘131治療后可能會出現甲減可以補充優甲樂治療。詳細»
- Q:
- A:
你好,治療甲亢一般以口服藥物為主,首選丙基硫氧嘧啶(PTU),若癥狀仍難以控制時可適當加用心得安等藥物。詳細»
- Q:
- A:
你好,一般在妊娠49天內可以選擇流產.那需要問婦產科醫生的 你現在的甲功指標? 詳細»
- Q:
- A:
您好;一般抗甲狀腺素藥物的副作用用白細胞減少和肝功能異常,很少會出現抽搐的癥狀,這種情況建議您查甲狀腺旁腺激素,血鈣,血磷,血鎂等檢查進一步明確病因,針對病...詳細»
- Q:
- A:
你這種情況,需要去醫院檢查一下,建議進行流產處理,加強營養, 注意休息,補充維生素和微量元素.詳細»
- Q:
- A:
您好;一般甲亢服藥一般不會影響鏡子質量,相反若甲亢不控制容易引起內分泌紊亂,導致不育,這種情況可以要小孩的。詳細»
- Q:
- A:
你好!服藥對寶寶有影響.詳細»
- Q:
- A:
治療甲亢 選用抗甲狀腺藥物詳細»
- Q:
- A:
你好:根據你的這種情況,是因為甲亢才導致你這么瘦的 一般甲亢治愈后體重都會上升的,檢查一下是否藥物劑量不夠?甲狀腺過氧化物酶抗體過高提示有橋本甲狀腺炎可能。...詳細»
- Q:
因為小時候喜歡哭泣,所以長大了眼睛就突了出來,有去醫院檢查過,并不是甲亢,不知道有什么方法可以改善,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導致的,希望有這方面的朋友能給個建議
- A:
你好,建議多休息,堅持用緩解疲勞的眼藥水,吃一些維生素AD,和動物的肝臟對眼睛有好處。如果有一斷時間了,建議還是去醫院檢查一下。詳細»
- Q:
- A:
你好,甲亢病人基礎代謝高,胃腸蠕動快,所以可能導致大便次數增加。應該積極治療原發病詳細»
- Q:
- A:
您好;甲亢進過他巴唑治療可以導致甲減的,甲減可以引起頭痛,眼脹,這種情況一般可以補充優甲樂治療,注意定期復查甲狀腺功能。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