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全面了解胎兒腎積水的轉歸,定期隨訪尤為重要。如胎兒腎積水寬度0.58厘米,可視為正常;如積水寬度>2.15厘米或腎實質厚度<0....詳細 »
- Q:
- A:
你好,你的這種情況還是遵醫囑比較好,因為唐氏篩查只是排除唐氏兒的,目前究竟是什么情況,還是需要在當地醫生的指導下深一步確診治療!詳細 »
- Q:
- A: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和咨詢,像你這種情況,一般考慮為發育正常可能性較大,你觀察看看,不要多想,其他都正常問題不大的,期間注意營養搭配,如不放心產前在檢查一下。...詳細 »
- Q:
- A:
應該是異常的,要依據癥狀做好復查,妊娠期關鍵不要偏食,飲食盡可能廣泛多樣化,多吃高蛋白優質蛋白食物多吃蔬菜水果,不要喝酒咖啡,戒煙,不要接觸有毒物質和輻射源...詳細 »
- Q:
- A:
你好,根據你的情況看還在正常范圍,只是相對來說有點寬。不用太著急,還在可觀察范圍內,因為胎兒小功能還不完善,觀察著就行。正常的最高值是10。詳細 »
- Q:
- A:
四維彩超能夠對胎兒進行超聲檢查能立體顯示胎兒的顏色、面、各器官的發育情況,甚至胎兒在母體里的狀態也可以觀察到;對胎兒畸形,如唇裂、腭裂、骨骼發育異常、心血管...詳細 »
- Q:
- A:
你好:建議在懷孕14周后做三維彩超檢查歡迎再次提問,我們會在線熱情為您服務,詳細 »
- Q:
- A:
一般確診糖尿病空腹血糖兩次超過7.0mmol/l,為糖尿病,空腹定義為至少8h內無熱量攝入。另外口服糖耐量試驗時2h血糖超過11.1mmol/l,為糖尿病。...詳細 »
- Q:
- A:
病情分析:你好,你的情況考慮一般情況懷孕后進行B超檢查是可以計算懷孕大約時間的詳細 »
- Q:
- A:
你好朋友別擔心,這種情況這樣的情況對寶寶是有一定影響的,應該注意在孕期定期B超復查,現在注意飲食營養詳細 »
- Q:
- A:
你好,目前是不可能看出來發育是否正常的,一般來說,在兩個月的時候,做B超可以看出孕囊大小和懷孕月份是否想照,胎兒胎心等是不是正常。這些都是可以看到的。詳細 »
- Q:
- A:
你的情況考慮如果是超過了10MM考慮是有點積水的情況,最好是在一個月后進行復查比較好復查看看有沒有吸收的情況,如果有的話就不要擔心的,如果沒有吸收就需要進行...詳細 »
- Q:
- A:
十二指腸梗阻是特殊類型的小腸梗阻超聲表現為典型的雙泡征一般出現在妊娠24周之后.本組有1例在24周時做超聲時未發現異常于孕32周超聲檢查時發現胎兒胃泡呈“雙...詳細 »
- Q:
- A:
朋友您好,目前不能確定什么,需要兩周后再次復查來確定。詳細 »
- Q:
- A:
病情分析:你好,你關心的問題在胎兒期是不能檢查出的,孕六個月時可做是否畸形檢查詳細 »
- Q:
- A:
18三體綜合征可能出現的臨床癥狀:患兒出生時體重低平均僅2243g發育如早產兒吸吮差反應弱頭面部和手足有嚴重畸形頭長而枕部凸出面圓眼距寬有內贅眥皮眼球小角膜...詳細 »
- Q:
- A:
這個是不好說的,一般情況下側腦室值增寬11mm還是要警惕的。建議去省級醫院檢查一下,看看專家怎么說,一般需要查胎兒染色體看看有沒有異常,血型倒是對胎兒影響不...詳細 »
- Q:
- A:
你好,一般情況下盆腔積液有生理性積液和病理性積液二種情況:生理性的盆腔積液多發生在排卵后或早孕期,多可自然消失,不必進行治療。但大多數盆腔積液是由于炎癥引起...詳細 »
- Q:
- A:
病情分析:您好,大部分胎兒及新生兒腎積水的病理演變是一個相對良性的過程,但也有少數積水加重者,因此,應密切隨訪觀察。胎兒鏡手術可協助診斷,此外,胎兒鏡技術還...詳細 »
- Q:
- A:
您好朋友,您描述的情況建議密切觀察胎兒的情況,祝好詳細 »
- Q:
- A:
您好,如果平時月經規律,現在B超檢查的孕囊大于2CM,那么還是沒有看見胚芽和胎心的話,可以確定是空囊了,不能保住了。發展為難免流產,那么說明胚胎本身有缺陷,...詳細 »
- Q:
- A:
這個一般是有一些缺氧的現像,可以吸氧就會好起來的。詳細 »
- Q:
- A:
病情分析:引起羊水過多的原因可能是胎兒畸形、多胎妊娠、妊娠合并糖尿病等。應該動態觀察,檢查四維彩超了解宮內胎兒的情況,必要時應該做羊水的細胞學檢查,確定胎兒...詳細 »
- Q:
- A:
您好 一般不超過10mm都是屬于正常范圍的,你所檢查結果正常,不需要擔心的。注意保持心情舒暢,合理飲食和定期孕檢。詳細 »
- Q:
- A:
你好在懷孕28周左右的時候,B超可以檢查出比較明顯的體內畸形.l詳細 »
- Q:
- A:
正常胎兒腎臟的集合系統可有輕度分離,分離徑可達6毫米,而胎齡大于30周后腎盂擴張≥10毫米或存在腎小盞擴張則為腎積水。發現了胎兒的腎積水不要過于擔憂,不必急...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