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你好:中藥一般性溫,藥效慢.你在堅持吃上一段時間,在觀察.如果沒好轉,最好去醫院做個檢查,對癥下藥.平時多鍛煉,增加營養,忌辛辣食物.詳細 »
- Q:
- A:
你好;這種情況考慮是慢性膀胱炎,可能會引起尿頻、尿急、膀胱區疼痛等癥狀,可能會影響日常生活的,建議灌西施泰治療,必須由泌尿科醫務人員來進行,根據粘膜病變情況...詳細 »
- Q:
- A:
你好,結合你的所述,你的這種情況主要考慮腎虛、尿道炎或膀胱炎引起的可能性,具體是需要去醫院做相關檢查確診的,你可以先口服中藥來調理看看的。詳細 »
- Q:
- A:
您好,您說的情況要注意多飲水以便可以沖洗尿道,中藥類的可以吃一點熱淋清顆粒,效果不錯的。不要飲酒吃辣,以免導致炎癥加重的可能詳細 »
- Q:
為什么懷孕五六個月了還起夜三四次,分不清是不是慢性膀胱炎引起的,懷孕前一直中藥調理慢性膀胱炎、有所好轉,基本每晚一次或不起夜。但懷孕后初期起夜一兩次,現在中期也沒好轉。
- A:
你好,你在懷孕前患有慢性膀胱炎的話,你目前的癥狀不排出膀胱炎引起的,但是 在懷孕期間由于胎兒增大壓迫導致尿頻也是正常的,你目前是需要去醫院檢查分辨的。詳細 »
- Q:
- A:
慢性膀胱炎的治療是比較困難的,需要進行抗生素的服用,單純的中藥控制效果不會理想,使用藥物只要及時有效疾病就會得到很好的控制。詳細 »
- Q:
- A:
這要看具體的癥狀和檢查結果,藥不對癥治療I再久也是無用的,并且會進一步減重病情,所以有疾病一定要去醫院做個全面的檢查,不要認為醫生在偏你的檢查費,檢查不全面...詳細 »
- Q:
- A:
間質性膀胱炎,其特點主要是膀胱壁的纖維化。并伴有膀胱容量的減少,以尿頻、尿急、膀胱區脹痛為其主要癥狀。主要癥狀表現為:尿頻尿急,排尿痛,下腹痛,可見血尿,膀...詳細 »
- Q:
- A:
膀胱炎正確的治療方法.這個最好是取尿液做個細菌培養和藥敏根據藥敏結果選擇抗生素治療效果要好.并多飲開水,忌食生冷辛辣,勿疲勞勿感冒,中醫應辨證論治,對癥治療...詳細 »
- Q:
- A:
朋友你好,根據你的提問,可以用中藥治療的.祝早日康復,謝謝對我們的支持,有問題及時和我們聯系.詳細 »
- Q:
- A:
你好朋友,這個多屬于炎癥造成的情況,檢查尿常規看看即可確診治療一般選擇敏感抗生素治療,或者是做個細菌培養檢查看看,同時注意多喝水,多食新鮮的蔬菜水果,少食酸...詳細 »
- Q:
- A:
你這是考慮尿路感染,可以口服三金片配以鹽酸左氧氟沙星片來加以治療的要少吃些酸味的食物,以防肝氣過于旺盛,而甜味的食物入脾,能補益脾氣,故可多吃一點,如大棗,...詳細 »
- Q:
- A:
腺性膀胱炎在西醫上一般不建議采用藥物治療,而是選擇手術。主要是電切術和電灼術,然后再配合膀胱灌注的方法給予治療。雖然這種辦法能夠較為快速的緩解癥狀,...詳細 »
- Q:
- A:
從描述的癥狀來看,有可能是多系統萎縮這一類疾病。小便不能控制是由于神經引起的,未必一定有膀胱炎??梢韵确e極的抗炎治療,同時可以采用營養,調節神經治療看看。霉...詳細 »
- Q:
- A:
指導建議:膀胱炎是一種常見的尿路感染性疾病,約占尿路感染總數的50%~70%。因細菌感染而引起。其致病菌多數為大腸桿菌。這些癥狀也許是繼發性癥狀,也即是...詳細 »
- Q:
- A:
膀胱炎有特異性和非特異性細菌感染。前者指膀胱結核而言。非特異性膀胱炎系大腸桿菌、副大腸桿菌、變形桿菌、綠膿桿菌、糞鏈球菌和金黃色葡萄球菌所致。其臨床表現有急...詳細 »
- Q:
- A:
尿頻尿急,不到15分鐘就上一次廁所,動過2次手術,診斷應該是明確的腺性膀胱炎程度較輕的可以手術治療,重的效果差,可以行藥物灌注治療,效果還可以醫生詢問:建議...詳細 »
- Q:
- A:
間質性膀胱炎常發生于中年婦女,其特點主要是膀胱壁的纖維化。并伴有膀胱容量的減少,以尿頻、尿急、膀胱區脹痛為其主要癥狀。中藥治療應選擇以清熱解毒,利濕通淋為主...詳細 »
- Q:
- A:
你好,根據你所敘述的相關情況,你的這種癥狀是很難治療的,引起的膀胱刺激征,出現尿頻,尿急等不適,注意你的生活習慣,清淡飲食,平時多參加體育運動有助于增強免疫...詳細 »
- Q:
- A:
腺性膀胱炎西醫沒有好辦法,不管是手術電切汽化還是激光、微波等,效果甚微,復發率很高,不能治本。膀胱灌注抗癌藥是文不對題,雖然抑制了增生,也可能造成肝腎損害等...詳細 »
- Q:
- A:
這些藥治療膀胱炎是可以的,效果好蜂蜜同中草藥一起服是可以的,蜂蜜本身也是中藥醫生詢問:詳細 »
- Q:
- A:
目前腺性膀胱炎的首選治療方法是經尿道電切,或加膀胱藥物灌注治療.經尿道電切鏡下病變組織電切或電灼術,具有微創,恢復快,療效好,可反復操作等優點.腺性膀胱炎治...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