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病情分析: 可以治療的,這個是胎記屬于是血管瘤,手術 激光 微創等。 指導意見: 具體的需要到醫院檢查,選擇適合的手術治療,不要耽誤。詳細»
- Q:
- A:
血管瘤外觀呈葡萄酒斑狀或紅梅狀。壓之褪色或縮小若皮下組織侵犯深層組織(咽喉),出現吞吐困難,呼吸障礙,甚至吐血,大出血。建議早發現早治療孩子的血管瘤。詳細»
- Q:
- A:
你好,嬰兒手上有血管瘤嚴重。嬰兒因為免疫力低下,所以特別容易生病。孕婦懷孕的時候沒有好好護理會造成嬰兒發生先天性疾病,血管瘤是一種常見于嬰兒的先天性疾病,可...詳細»
- Q:
- A:
血管瘤是先天性的皮膚的發育畸形所致的,可以微創手術治療孩子的血管瘤的。建議及時治療。詳細»
- Q:
- A:
現在是有孩子眼瞼血管瘤,是一種先天性疾病,是起源于皮膚血管的良性腫瘤,出現了面部局部的發紅,有時突出于身體表面,無疼痛和瘙癢不適,影響了面部美觀。建議早發現...詳細»
- Q:
- A:
建議及早采用微創手術治療孩子的血管瘤,面積較大應分幾次進行治療,術后應注意傷口的衛生,少吃辛辣食物。詳細»
- Q:
- A:
是可以治療的,這種情況可以通過微創手術的治療,徹底根治。手術恢復的話一般可能需要十天到半個月左右的時間。詳細»
- Q:
- A:
海綿狀血管瘤是皮膚血管的良性腫瘤,多與遺傳有關。建議到正規的血管瘤專科醫院就診,明確診斷,及時治療孩子的血管瘤。詳細»
- Q:
- A:
你好,如果是海綿狀血管瘤的話需要使用激光治療的,這個血管瘤經過激光治療后還有復發可能性,建議到北京血管瘤專科醫院就診看看。詳細»
- Q:
- A:
你好,如果是海綿狀血管瘤的話需要使用激光治療的,這個血管瘤經過激光治療后還有復發可能性,建議帶孩子到北京血管瘤專科醫院就診。詳細»
- Q:
- A:
血管瘤是良性的病變,一般的較少發生惡化,可以進行治療來治愈的。目前多是采取微創的方式來進行治療,血管瘤本身就不大,遺留的疤痕也很小的,不會影響美觀。詳細»
- Q:
- A:
血管瘤大多是先天長成的,一般表面看去有血管暴露,有些是鮮紅色,但也有呈紫色的。建議及時到正規的血管瘤專科醫院就診。詳細»
- Q:
- A:
血管瘤一般是不會自己吸收恢復好的,而是會慢慢的加重。如果比較明顯還是及早的治療比較好,要不隨著孩子的長大,血管瘤也會慢慢的長大的。詳細»
- Q:
- A:
血管瘤是小兒時期常見的良性腫瘤,多見于嬰兒出生時或出生后不久,大多小兒血管瘤在出生時就已存在。是一種良性腫瘤,對身體沒什么影響,就是會影響美觀,等寶寶再大一...詳細»
- Q:
- A:
你好,血管瘤中可以自行消退的是新生兒斑痣和部分草莓狀血管瘤,50%的草莓狀血管瘤患兒在5歲前可有消退的跡象,極少部分在7歲前消退,但是一些殘留的脂肪組織或薄...詳細»
- Q:
- A:
您好,血管瘤是先天性良性腫瘤或血管畸形,多見于嬰兒出生時或出生后不久,它起源于殘余的胚胎成血管細胞,活躍的內皮樣胚芽向鄰近組織侵入,形成內皮樣條索,經管化后...詳細»
- Q:
- A:
你好,有人治好肝上血管瘤。小肝血管瘤患者雖然說不用治療,但是一定要定期到醫院去復查,同時在飲食應盡量以清淡為主,多吃一些富含營養之品為宜,多選用維生素和鎂類...詳細»
- Q:
- A:
你好,紫色先天性血管瘤能消退的,但是有部分會自行消失,不是全部的,血管瘤對身體基本沒影響,剛檢查出來的,可先不治療,定期(3個月或半年)復查肝臟彩超監測評估...詳細»
- Q:
- A:
你好,錐體脊髓血管瘤能手術的,目前的治療方法有外殼切除、放射治療、激素治療、低溫治療、激光治療、硬化劑注射等,一般采用綜合療法,對嬰幼兒的血管瘤應行觀察,如...詳細»
- Q:
- A:
你好,血管瘤孕檢能查出來。建議及時去正規醫院的體檢中心做一個詳細的體檢,對癥治療。中醫學認為血管瘤是由于熱毒內蘊,心火妄動,血行失常,以致氣血縱橫,顯露于肌...詳細»
- Q:
- A:
你好,血管瘤影響孩子發育。若為硬化劑如平陽霉素,無水乙醇等注射,會導致注射區血管瘤及附近正常組織的硬化壞死,需控制注射劑量及范圍,一般不會影響眼睛發育。無特...詳細»
- Q:
- A:
你好,加強磁共振并不一定能區分血管瘤跟肝癌,建議去正規醫院做一個增強MRI就可以確診了,甲胎蛋白結果為陰性基本就排除肝癌了。建議日常清淡飲食,多吃新鮮蔬菜和...詳細»
- Q:
- A:
你好,腰部血管瘤大多數是沒有惡性的。血管瘤這種疾病目前的治療方法,主要還是以局部注射藥物,另外配合手術治療的方法為主。建議你不要緊張,放松心情,保持心情愉快...詳細»
- Q:
- A:
你好,紅色血管瘤應看外科。血管瘤是先天性良性腫瘤或血管畸形,多見于嬰兒出生時或出生后不久。嬰幼兒可暫時無需治療,部分患兒會隨著增長消失,不消失可選擇手術或者...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