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你好,小孩口臭首先建議看看是否是消化不良的可能,建議看看醫生.如果是消化不良導致的建議口服山麥健脾口服液和藿香沖劑試試,應該會好轉的.另外可以吃一些蔬菜水果...詳細»
- Q:
- A:
你好,乙肝病毒攜帶者是會傳染的,不過傳染的幾率不大。乙肝病毒攜帶者的傳染方式與乙肝傳播方式相同,主要都是通過血液、母嬰父嬰、醫院性傳播、性接觸等途徑傳染,日...詳細»
- Q:
- A:
患者是大三陽肝功正常想在是否還有其他癥狀只是中醫與西醫在看病上有本質的區別鹿茸甘鹹溫歸肝腎兩經補腎陽益精血強筋骨用于腎陽精血虧虛之癥詳細»
- Q:
- A:
當乙肝引起肝硬化的時候說明病情已經加重了,此時需要及時的阻止病情的發展,以免病情繼續惡化下去。請問你目前體內的病毒含量有多少?病毒量越多,肝臟的肝細胞損害會...詳細»
- Q:
- A:
您好:乙肝病毒攜帶者的兩對半為1、4、5陽性或1、3項陽性。詳細»
- Q:
- A:
您好如果只有乙肝病毒核心抗體陽性;多考慮既往感染,或者乙肝感染恢復期。建議結合肝功能檢查綜合判斷。詳細»
- Q:
- A:
乙肝不遺傳.其傳染方式是:血液,性生活,母嬰傳播.詳細»
- Q:
- A:
你好,這種情況是不能哺乳的你好,這種情況建議你用奶粉喂養寶寶,不要哺乳了,否則有傳染的可能性的詳細»
- Q:
- A:
一、關于母親1、大三陽小三陽能不能懷孕? 目前的看法是只要在肝功正常時大三小三都可懷孕,但要注意阻斷。 2、懷孕期是不是一定要打球蛋白? 這是最具爭論...詳細»
- Q:
- A:
你好:如果是乙肝的話那么就需要進一步的檢查肝功能和DNA的檢查來明確具體的病情程度。乙肝患者是建議肝功能和DNA的檢查均正常的情況下適合生育。女方是乙肝患者...詳細»
- Q:
- A:
我覺得應該沒有關系,建議您趕快找專業醫生研究一下下,肝區都疼了!千萬別再喝酒了啊!詳細»
- Q:
- A:
你好,目前的醫療水平還不能根治乙肝,建議定期復查肝功能,肝功能正常就不用藥物治療。要注意休息不能熬夜,不用損害肝功能的藥物,飲食上清淡一點,嚴禁飲酒。詳細»
- Q:
- A:
你好!你的情況是治療的最佳時期。乙肝并不可怕,是可防可治的,之所以難以治愈,是由于絕大部分乙肝患者都有免疫耐受力,對乙肝病毒HBV不產生免疫應答,故導致乙肝...詳細»
- Q:
- A:
你好1、烏梅:其“酸入肝可謂是補肝斂肝之良藥具有“和肝氣養肝血并能加強肝臟的解毒能力進而達到柔肝、調肝、提高肝功能的功效2、木瓜:富含維生素C、多種氨基酸等...詳細»
- Q:
- A:
這個情況應該是可能不容易產生保護性抗體的,注射乙肝疫苗必須是按照0,1,6三次的方式,如果沒有按照這個時間,就不會有明顯的效果。詳細»
- Q:
- A:
你好.大三陽是有傳染性的.乙肝是在目前來說是沒有特定的藥是可以治療的.但是在我們中醫中藥的傳統方法還是有一定的療效的.我們中醫將此病分為血瘀,濕熱,虛寒,氣...詳細»
- Q:
- A:
你好,如果是乙肝病毒攜帶者,一般是可以上學的,乙肝病毒攜帶者,是不具備傳染源的!注意飲食和注意復查遵醫囑對癥治療就可以的!詳細»
- Q:
- A:
你好不知具體的病情如何呢。這樣才好幫你啊。詳細»
- Q:
- A:
你好,你女兒肝功異常,而且病毒含量比較高,最好抗病毒治療,并且需要定期復查肝功及病毒等。詳細»
- Q:
- A:
首先感謝你對我的信任,希望你的朋友早日能康復!疏通化纖法是對慢性肝病肝纖維化瘀熱痰毒阻滯肝絡的病機特點,以中醫疏通理論為指導,通過疏通肝臟瘀滯、清除肝內炎癥...詳細»
- Q:
- A:
目前描述的癥狀考慮及時的保養休息為主,基本還是問題不大的,不要過度勞累啊詳細»
- Q:
- A:
你好,乙肝病人避免過度勞累,平時要有一個合理的生活和飲食習慣,飲食宜清淡,盡量少生氣、不喝酒、不抽煙、節制性欲,適當的進行體育鍛煉來增強體質。應堅持定期復查...詳細»
- Q:
- A:
你好,乙肝病毒檢查結果1.976E08、肝功能正常是不正常的,屬于乙肝病毒攜帶者肝功能正常暫時不需要治療的,平時注意休息,禁忌辛辣和刺激性食物,戒煙酒,定期...詳細»
- Q:
- A:
您好,根據您的情況主要是膽紅素增高,膽堿酯酶也有一點增高!膽紅素增高見于:肝臟疾患:急性黃疸型肝炎、急性黃色肝壞死、慢性活動性肝炎、肝硬化等。肝外的疾病:溶...詳細»
- Q:
- A:
你好,肝臟穿刺活檢術是診斷自身免疫性肝病的必要手段。該操作存在局部疼痛、低血壓、肝臟大出血、膽漏、氣胸、局部感染等并發癥隱患。在病人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做。詳細»
- Q:
- A:
你好!建議你最好不要從事熬夜以及過度勞累的工作,也不要吸煙喝酒,否則可能致使病情惡化更加嚴重。乙肝治療不當或是延誤治療,有可能導致肝硬化甚至肝癌的發生,所以...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