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你好,癲癇需要長期服用抗癲癇藥物治療,可以有效減少發病次數,如果服用時間足夠長,基本可以達到不發作?;颊咭欢ㄒ叙B成一個良好的生活習慣,注意自己的平時的飲食...詳細 »
- Q:
- A:
癲癇疾病的反復發作是原發性癲癇最常見的一種現象,也是原發性癲癇最主要的特征。癲癇疾病發作時,患者的舉動無動機、無目標、盲目而有沖動性,發作持續數小時,有時長...詳細 »
- Q:
- A:
一般發作時,患者的身體出現局部性的抽搐,持續時間比較長,有意識。嚴重時,抽搐部位的肌肉可能會暫時性麻痹。患者還可能會出現全身肌肉陣陣抽搐的情況,意識喪失,口...詳細 »
- Q:
- A:
癲癇疾病發作時往往沒有任何征兆,突然間發作,患者及家屬要掌握一定的急救措施,以免發生不必要的傷害?;颊甙l作時,家屬要迅速移開周圍障礙物,減少癲癇發作時對患者...詳細 »
- Q:
- A:
癲癇對智力造成影響。癲癇病在病發的時候會對大腦造成很大的傷害,這種疾病會對兒童患者的智力,身體帶來了嚴重的影響,造成兒童記憶力的下降。詳細 »
- Q:
- A:
小兒癲癇病小發作時候的癥狀會經常的表現為無意識的咀嚼,砸吧嘴,一直的流口水、扎把眼睛和一些會吞咽東西等小動作,有很多的家長都是認為是小孩子正常的行為,家長一...詳細 »
- Q:
- A:
小兒還會有感官上的癥狀,就是癲癇患者對事物的判斷能力有變化。就是患者看見一些運動的或者是靜止的光點,光圈、火星、黑點、一團單色或者彩色的東西等;患者還會出現...詳細 »
- Q:
- A:
"你好!一般大發作時患兒突然神志喪失,呼吸暫停,面色青紫,瞳孔散大,四肢強直,雙手握拳,然后轉入陣發性抽搐,口吐白沫,發作一般持續1~5分鐘。失神...詳細 »
- Q:
- A:
"您好,癲癇即羊羔瘋。小兒羊羔瘋癥狀突然動作停止、眼神空洞持續五至十秒鐘后驟然結束,嚴重者表現為突然神志喪失,呼吸暫停、四肢抽動,雙手握拳,兩眼上...詳細 »
- Q:
- A:
"您好,癲癇即羊羔瘋。小兒羊羔瘋癥狀突然動作停止、眼神空洞持續五至十秒鐘后驟然結束,嚴重者表現為突然神志喪失,呼吸暫停、四肢抽動,雙手握拳,兩眼上...詳細 »
- Q:
- A:
"您好,癲癇即羊羔瘋。小兒羊羔瘋癥狀突然動作停止、眼神空洞持續五至十秒鐘后驟然結束,嚴重者表現為突然神志喪失,呼吸暫停、四肢抽動,雙手握拳,兩眼上...詳細 »
- Q:
- A:
" 你好,不同類型的癲癇有以下不同的癥狀:1.額葉癲癇:影響智力、情感等功能;2.顳葉癲癇:可有吧唧嘴、流涎、心慌恐懼、突然感覺有陌生感、幻視...詳細 »
- Q:
- A:
" 你好,不同類型的癲癇有以下不同的癥狀:1.額葉癲癇:影響智力、情感等功能;2.顳葉癲癇:可有吧唧嘴、流涎、心慌恐懼、突然感覺有陌生感、幻視...詳細 »
- Q:
- A:
" 你好,不同類型的癲癇有以下不同的癥狀:1.額葉癲癇:影響智力、情感等功能;2.顳葉癲癇:可有吧唧嘴、流涎、心慌恐懼、突然感覺有陌生感、幻視...詳細 »
- Q:
- A:
" 你好,不同類型的癲癇有以下不同的癥狀:1.額葉癲癇:影響智力、情感等功能;2.顳葉癲癇:可有吧唧嘴、流涎、心慌恐懼、突然感覺有陌生感、幻視...詳細 »
- Q:
- A:
你好,根據你的情況分析,早期癥狀有五分鐘內會咬傷舌頭,尿失禁,動作中止凝視,叫之不應,可有眨眼痙攣,口吐白沫等,癲癇發作時要及時搶救,迅速讓病人仰臥,不要墊...詳細 »
- Q:
- A:
你好,癲癇發作類型有:1.全面強直-陣攣發作(大發作),是指全身肌肉抽動及意識喪失的發作。2.單純部分發作是指腦的局部皮質放電而引起的與該部位的功能相對應的...詳細 »
- Q:
- A:
癲癇(羊角風)在少數情況下,有不定期遺傳影響,對大多數影響不大,影響大小主要主要與病因有關。原發性患者親戚中,患者發病率為3%-4%,繼發性患者中為0-1%...詳細 »
- Q:
- A:
一般來說,癲癇對壽命無多大的影響,從整個癲癇患者的群體來看,癲癇并不影響壽命的長短。然而,癲癇的持續狀態可以引起患者死亡,它往往是由于突然停藥或其他原因引起...詳細 »
- Q:
- A:
你好,嬰兒癲癇病的癥狀有:一、搖頭:早期小兒癲癇表現為兒童喜歡搖頭,其實在剛開始時家長應該是可以發現的。因為提前的預兆為在喂其母乳時或睡覺時嬰兒頭部會出很多...詳細 »
- Q:
- A:
你好,癲癇發作持續時間、表現各有不同,患者的表現包括發作前的自覺癥狀;發作中的特殊表現,比較典型的就是抽搐、眼球亂動、意識喪失;還有發作后恢復期的表現。1....詳細 »
- Q:
- A:
您好,羊羔瘋即癲癇的類型不同發作起來的表現也是不一樣的,癲癇大發作一般表現為:突然意識喪失、倒地、頭后仰、雙眼上翻、口吐白沫,面色青紫,咬牙或咬舌、有的伴有...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