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得了間質性肺炎,一定要及時治療。方法如下:1、去除病因:對于已知病因盡量做到去除。如戒煙、避免接觸粉塵環境、避免使用誘發此類疾病的藥物;2、激素治療:激素可...詳細»
- Q:
- A:
一般慢性呼吸疾病都很少有能夠特別針對性的藥物,治療的總體思路就是控制病情發展,如果是間質性肺炎的話,建議你選擇中醫治療,中醫治療一方面能夠清肺潤肺,排除毒素...詳細»
- Q:
- A:
⒈要保證有足夠的休息,還要注意保暖,避免受寒,預防各種感染。注意氣候變化,特別是冬春季節,氣溫變化劇烈,及時增減衣物,避免受寒后加重病情。 ⒉要有舒適的居住...詳細»
- Q:
- A:
間質性肺炎的病人要持維室內空氣新鮮,溫度最好持維在20-24°C,濕度在50-65%為最好的。間質性肺炎的病人要留意室內的通風,免得異味刺激。每天...詳細»
- Q:
- A:
一般慢性呼吸疾病都很少有能夠特別針對性的藥物,治療的總體思路就是控制病情發展,如果是間質性肺炎的話,建議你選擇中醫治療,中醫治療一方面能夠清肺潤肺,排除毒素...詳細»
- Q:
- A:
建議你選擇中醫治療,中醫治療一方面能夠清肺潤肺,排除毒素從而到達控制病情的目的,另一方面也可以通過調理五臟平衡并加強免疫能力從而減少疾病復發,提高抗病能力。...詳細»
- Q:
- A:
1、蜂蜜蛋花羹:蜂蜜適量,鴨蛋1個。鴨蛋打散,將適量水燒開,待沸后沖入鴨蛋,再放蜂蜜即成,每日早晚空腹各服1次。補虛潤肺,在肺炎恢復期服用,可促進早日痊愈。...詳細»
- Q:
- A:
間質性肺炎大多由于病毒所致,主要為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麻疹病毒等,其中以腺病毒和流感病毒引起的間質性肺炎較多見,也較嚴重,常形成壞...詳細»
- Q:
- A:
間質性肺炎是由彌漫性肺實質、肺泡炎及間質肺纖維化為病理基本改變,常會繼發感染,患者要及時治療間質性肺炎,以免造成病癥惡化。間質性肺炎并不可怕,可怕的就是有病...詳細»
- Q:
- A:
間質性肺炎雖然稱為“肺炎”,但主要不是由細菌、病毒等微生物感染而成,所以間質性肺炎一般不傳染,間質性肺炎不是傳染病。詳細»
- Q:
- A:
你好,間質性肺病是以彌漫性肺實質、肺泡炎和間質纖維化為病理基本改變,臨床表現以活動性呼吸困難、伴明顯消瘦、乏力、厭食、四肢關節痛等全身癥狀。建議上醫院治療,...詳細»
- Q:
- A: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如果已經確診間質性肺炎。建議是中西醫結合治療。急性期通過,西藥治療。中藥則清熱解毒,從整體進行調理。達到化淤逐痰,理氣平喘的目的。詳細»
- Q:
- A:
間質性肺炎會導致肺間質的纖維化,嚴重的話影響肺的換氣功能,出現喘息的癥狀,病情進展到一定程度會出現呼吸衰竭。建議是中西醫結合治療。急性期通過,西藥治療。中藥...詳細»
- Q:
- A:
間質性肺炎不是癌癥導致的,引起間質性肺炎的原因很多,有吸入粉塵、藥物、肺部長期慢性感染等,臨床表現活動性呼吸困難,通氣障礙,肺部纖維化,低氧血癥等,治療方案...詳細»
- Q:
- A:
您好,間質性的肺炎比較難治愈。間質性肺炎的患者的治療辦法,要根據患者的具體病情而定,間質性肺炎患者不要給自己太大的精神壓力,積極向上的精神狀態。建議您根據醫...詳細»
- Q:
- A:
雖然間質性肺炎很難治療,但這樣的病抓住最佳治療時期是可以控制的!建議你中藥治療,中藥治療間質性肺炎是最有安全的辦法,中藥具有較強的滲透性,藥物能夠滲透進入肺...詳細»
- Q:
- A:
一、病毒性間質性肺炎:病原很多,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腺病毒、呼吸道融合病毒、麻疹病毒等均可引起肺炎。病毒性肺炎多見于嬰兒,常由于上呼吸道病毒感染向下延伸造...詳細»
- Q:
- A:
間質性肺疾病是一組以肺間質為主要病變部位的疾病,病因多樣,臨床表現以咳嗽和活動后呼吸困難為主要癥狀,病情漸進性往往加重,最終導致呼吸衰竭。治療沒有特效藥物,...詳細»
- Q:
- A:
間質性肺炎有很多原因引起,但是大多數不明確。現在明確的病因主要是生活和工作中接觸的無機類粉塵和有機類粉塵和一些有毒氣體。另外有些藥物和微生物也會引起。詳細»
- Q:
- A:
首先間質性肺炎患者體質比較虛弱,日常生活中應供給優質蛋白,多種維生素及較高比例的碳水化合物飲食(碳酸飲料除外)。例如:蛋類,糙米,玉米面,蕎麥面,水果和蔬菜...詳細»
- Q:
- A:
間質性的肺炎與肺纖維化,不是一個病,前者肺間質的炎癥,后者是肺組織纖維變性,沒有肺泡的功能了,肺纖維化是說明肺組織發生了改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如果間質性肺...詳細»
- Q:
- A:
間質性肺炎現在在醫學上叫做間質性肺部疾病,是一組主要累及肺間質、肺泡和(或)細支氣管的肺部彌漫性疾病,其病因很多:如塵肺、藥物性肺炎、放射性肺炎、環境有害物...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