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精神分裂癥的護理加強病人的飲食管理,適當給以營養豐富的飲食。對拒食者要勸其進食,食欲旺盛者要適當限制,做到合理定量,食品要以質軟易消化的為主,不要吃帶骨刺的...詳細»
- Q:
- A:
精神分裂癥是一種以幻覺、妄想為主要癥狀的精神病性心理問題,早期精神分裂癥一般做精神檢查、心理測試和神經心理測驗,但是還需要做一些必要的軀體檢查以排除器質性精...詳細»
- Q:
- A:
你好,妄想型精神分裂癥首選藥物治療,待病情穩定之后,可以進行心理治療,據自身的狀況找心理醫生定期做咨詢,選擇合適的治療方法,學會自我調節,保持積極的心態,從...詳細»
- Q:
- A:
急性精神分裂癥大腦功能紊亂所致,其表現為精神活動的異常,主要病因是他思慮過多、睡眠不足或睡眠嚴重不好引起的一種心里疾病,可以采取藥物、心理、物理等綜合性治療...詳細»
- Q:
- A:
您好。精神分裂癥是一種以情感,思維,意志行為障礙為主的疾病。一般來說,早發現,早治療第一次發病的治療是很關鍵的。意見建議:建議你當地??漆t院檢查,然后予以奧...詳細»
- Q:
- A:
您好,主要通過一些加速身體代謝的手段來盡快降解掉藥效。比如多喝水、多運動,多休息,讓肝腎功能得到更好的發揮。心理指導:同時也建議您可以去專業的心理醫院做一些...詳細»
- Q:
- A:
你好,一般情況下,中藥調理的效果是太慢的,個人建議您還是用西藥維持治療比較好的,詳細»
- Q:
- A:
精神分裂癥14年了,還患了抑郁癥,精神分裂屬于重性精神病,和抑郁癥都屬于精神類疾病,和遺傳,家庭環境,生活變故,壓力等因素影響有關。抑郁癥到秋天加重,這個應...詳細»
- Q:
- A:
有抑郁癥,雙向情感精神分裂癥,懷孕期間癥狀加重,精神分裂屬于重性精神病,都和家庭環境、生活變故、遺傳、心理因素等有關。懷孕期間是不可以用藥的,尤其是精神類藥...詳細»
- Q:
- A:
你好,精神分裂癥腦血管癲癇可能有關聯,癲癇病屬于神經科疾病。是由于各種原因引起的大腦神經元異常放電所致。有些癲癇患者可以合并有精神病性癥狀。精神分裂癥屬于精...詳細»
- Q:
- A:
你好,癲癇性精神分裂如果是心因性的問題,藥物只是一個方面,如果有癥狀持續存在,應通過定期復查,在醫生指導下對癥調整用藥,確保治療有效。同時,應在當地正規的心...詳細»
- Q:
- A:
你好,腦血管瘤可能會引起精神分裂,出現頭痛嘔吐等癥狀。患有精神分裂癥。建議手術后注意給病人保暖,防止受涼;飲食護理,應給予病人高熱量、容消化流質食物。不能吞...詳細»
- Q:
- A:
你好,精神分裂可以做試管,一般來說做試管嬰兒需要注射促排卵藥物,一次需要排除多個卵泡,這種治療一次性排卵對于女性衰老影響不大。不要太過擔心。但是為了正常懷孕...詳細»
- Q:
- A:
你好,可以吃的,根據你描述的這種情況來看身體出現了肥胖過度的現象這種情況和長時間的飲食不規律或者是說長時間的不運動都有關。意見建議:給你的建議就是,你可以適...詳細»
- Q:
- A:
精神分裂癥,現在抑郁,精神分裂屬于重性精神病,和家族史、遺傳、環境、壓力、變故等因素有關。精神分裂用藥要慎重,一定要去正規的醫院檢查治療,可以在西醫治療的基...詳細»
- Q:
- A:
你好,精神分裂合并癲癇能治的,大多數病人藥物控制的很好,只有少部分效果不好,需要用手術等方法治療。由于個體差異,所以大夫會先開一種或者幾種藥,然后看效果,再...詳細»
- Q:
- A:
你好,精神分裂合并癲癇能治愈,癲癇病和精神分裂癥是不同的,它們有本質上的區別。癲癇病是陣發性短暫的大腦功能失調。而精神分裂癥則是,思維活動脫離現實環境,它是...詳細»
- Q:
- A:
你好,精神分裂癥腦血管癲癇有關聯的,腦血管癲癇病和精神分裂癥是不同的,它們有本質上的區別。癲癇病是陣發性短暫的大腦功能失調。而精神分裂癥則是,思維活動脫離現...詳細»
- Q:
- A:
利培酮對于急慢性精神分裂癥有效。用藥過程中是可減輕與此類疾病有關的那些情感癥狀的。但此藥有一定的不良反應,容易出現體重的增加,變胖,以及嗜睡、注意力下降看似...詳細»
- Q:
- A:
你好,精神分裂癥,如果服用利培酮藥物出現副作用,這可以結合醫生更換奧氮平、奎硫平等,平時注意休息,結合醫生合理調理藥物,建議定期檢查,注意休息,不要熬夜等,...詳細»
- Q:
- A:
精神分裂癥是一組病因未明的重性精神病,多在青壯年緩慢或亞急性起病,臨床上往往表現為癥狀各異的綜合征,涉及感知覺、思維、情感和行為等多方面的障礙以及精神活動的...詳細»
- Q:
- A:
你好,患者的情況,屬于精神分裂癥,可以去醫院檢查一下的,精神分裂癥患者是需要長時間的藥物控制的,如果用藥沒有緩解的話,可以更換藥物的,并且在藥物治療的同時,...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