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p>還是有感染,建議繼續抗炎治療.考慮是革蘭氏陽性細菌感染引起.用抗革蘭氏陽性細菌的藥物治療.</p> ...詳細»
- Q:
- A:
你問的 中性粒細胞比率偏高是怎么回事是否是病毒性感冒還是有其他炎癥,高的話是感染了 中性粒細胞對抗細菌 病毒的話中性粒細胞會低,建議你藥消炎治療 一般輸抗生...詳細»
- Q:
- A:
你問的 中性粒細胞比率偏高是怎么回事是否是病毒性感冒還是有其他炎癥,高的話是感染了 中性粒細胞對抗細菌 病毒的話中性粒細胞會低,建議你藥消炎治療 一般輸抗生...詳細»
- Q:
- A:
你好,請問目前有什么不適的感覺,說一下主要的癥狀,必須檢查和癥狀相結合,需要全面分析,綜合考慮. 詳細»
- Q:
- A:
<p>你好,你的結果沒有太大問題,主要是中性粒細胞偏高一點和血紅蛋白偏低一點,但是都只是一點點,問題不大的.中性粒細胞偏高如果不伴有白細胞總數的偏高可以不用...詳細»
- Q:
- A:
你好;中醫認為癌是正氣不足、氣滯、痰凝、血瘀日久而引起的,中醫認為治療癌癥要以“軟堅散結”為原則,密切觀察祝您健康。詳細»
- Q:
- A:
<p> 你好:<br /> 白細胞減少,也就是你說的那個粒細胞減少,有的是因為外界的因素如藥物、環保問題、食品等造成...詳細»
- Q:
- A:
<p> 你好:<br />高嗜酸粒細胞綜合征(hypereosinophilic syn-drome,HES)是以外...詳細»
- Q:
- A:
你好,根據你的咨詢考慮病毒感染導致的,積極的治療另外,要給她多喝白開水,,發燒很消耗能量的.詳細»
- Q:
- A:
<p> 你好,中性粒細胞高通常與細菌感染有關的,需要明確具體的感染病灶以及感染的程度如何 ,臨床表現等來綜合分析,并...詳細»
- Q:
- A:
可能的原因有以下幾個: 1.感染 2.組織損傷或血細胞破壞 3.急性大出血 4.急性中毒 5.白血病、骨髓增殖性疾病及惡性腫瘤。詳細»
- Q:
- A:
腎上腺皮質激素為首選治療,治療數小時內癥狀即可緩解,1~2周內肺浸潤可完全消失。常用甲潑尼龍60~125mg/6h,癥狀控制后改為潑尼松40~60mg/d口...詳細»
- Q:
- A:
你好,這種情況應該是有胸膜肺炎引起的,可以到醫院檢查明確一下,應用抗炎藥物治療看。平時避免刺激性食物。詳細»
- Q:
- A:
你這種情況,需要去醫院檢查一下,有可能是皮膚過敏引起的,需要應用抗過敏的藥物治療。詳細»
- Q:
- A:
<p>這個情況就是相對的。所以必須結合臨床的具體情況后才能分析病因的。</p> ...詳細»
- Q:
- A:
你這描述的情況可能是腸道感染引起的原因,建議口服消炎藥物以及黃連素片治療,避免飲食辛辣食物以及飲酒。詳細»
- Q:
- A:
<p >有點偏高,查一下有沒有過敏或寄生蟲.<br /></p>詳細»
- Q:
- A:
你好一般考慮;建議:目前看問題不大,注意休息,多喝白開水,注意感冒的情況祝您健康。 詳細»
- Q:
- A:
你好,你的這種情況并沒有看出異常,建議在當地醫生的指導下結合臨床確診治療1 詳細»
- Q:
- A:
一般情況考慮病毒感染,不知是否患過感冒 指導意見: 目前前天氣干燥,病毒性疾病較為廣泛,一定要注意保暖,預防感冒,祝健康詳細»
- Q:
- A:
你好!應排除是病毒感染和藥物性損害.,服用沙肝醇.利血生肌肝片等,祝你健康詳細»
- Q:
- A:
您好,中性增高是炎癥感染的表現,一般需要確診呼吸道感染還是泌尿系統感染.需要針對性積極抗生素治療.遵醫囑服用消炎藥治療詳細»
- Q:
- A:
您好;您的中性粒細胞稍高,但也說明不了什么問題。結合患者低熱,滑膜炎,這種情況應考慮到風濕免疫疾病如風濕,類風濕,或傳染病關節結核,可以查胸片,風濕免疫全項...詳細»
- Q:
- A:
不是難治的病,打一些抗生素,一個星期左右就差不多了,但是一定要注意衛生,綜合調理,不然還會犯的詳細»
- Q:
- A:
你好,你說的這情況考慮是存在病毒性感染的原因的,這個就應該結合癥狀來綜合分析詳細»
- Q:
- A:
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是以低熱、乏力、多汗、消瘦,肝脾腫大,血、骨髓粒細胞數增高,甚則發熱、貧血、出血加重,幼稚粒細胞增多等為主要表現的白血病。 指導意見: ...詳細»
- Q:
- A:
你的這種情況可能是局部感染了,是指病原菌侵入機體后,在一定部位定居下來,生長繁殖,產生毒性產物,不斷侵害機體的感染過程。容易化膿,建議盡早用抗生素靜脈給藥治...詳細»
- Q:
- A:
<p >與寄生蟲、過敏等等有關的。<br /></p>詳細»
- Q:
- A:
您好,根據你的描述,嗜酸性粒細胞偏高一般提示有過敏或蛔蟲感染等情況,要找出病因徹底治愈病根才能改善嗜酸性粒細胞的比值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