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你好,牛皮癬也就是銀屑病,銀屑病到目前還沒有什么有效的藥物可以完全有效治療的,只能是緩解癥狀,預防發展。系統藥物治療。(1)維A酸類藥物。(2)免疫抑制劑。...詳細»
- Q:
- A:
銀屑病是慢性炎癥性易反復發作的疾病,難治療。易復發,建議使用中醫辯證療法,通過內服加外治使中藥的有效成分充分的作用于皮損上,從而達到治療的目的,但在治療過程...詳細»
- Q:
- A:
您好,銀屑病是醫學上的稱呼,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稱“牛皮癬”。牛皮癬是一種常見的具有特征性皮損的慢性易于復發性疾病,病因和遺傳,感染,代謝障礙,免疫功能紊亂...詳細»
- Q:
- A:
牛皮癬和銀屑病是同一個疾病。牛皮癬是有多種原因引起的一種慢性,頑固性容易反復發作的皮膚疾病;臨床特點,其特征是出現大小不等的丘疹,紅斑,表面覆蓋著銀白色鱗屑...詳細»
- Q:
- A:
您好!有關鄭州哪家治療銀屑病??漆t院好,現建議如下:若患者具有危險因素,增加劑量可導致藥物的吸收或相互作用的不良反應,因此相應的實驗室檢查間隔時間應縮短。間...詳細»
- Q:
- A:
牛皮癬又叫銀屑病是一種常見的慢性炎癥性皮膚病,具有頑固性和復發性的特點,其皮損特征是紅色丘疹或斑塊上覆有多層銀白色鱗屑,有明顯的季節性,多數患者病情春季,冬...詳細»
- Q:
- A:
你好,病人日常生活中請注意防寒保暖,避免著涼感冒:合理安排作息時間,勞逸結合,禁止熬夜:堅持鍛煉身體,增強體質,提高免疫,多食瓜果蔬菜,有利于大便通暢,(每...詳細»
- Q:
- A:
平日對銀屑病日常護理同樣很重要,首先避免食用刺激性食品。飲食上應注意少吃牛、羊、鹿等花生四烯酸含量較高的肉類食品,在急性發作期應少吃辛辣刺激性食品,多食用一...詳細»
- Q:
- A:
環境要素是牛皮癬發病的主要要素,也是近些年牛皮癬高發的要素之一。尤其是咱們身邊的環境污染特別嚴重,已經損害到了,生活中的各個地方,如,水污染,大氣污染,廢氣...詳細»
- Q:
- A:
你好!銀屑病俗稱“牛皮癬”,是一種慢性炎癥性疾病,雖作用于皮膚表層,但并不是皮膚上的疾病,治療應由內而治,故建議選擇中醫進行治療。中醫治療時間可能會長,但中...詳細»
- Q:
- A:
牛皮癬治療選用激素只是暫時的,并不是首選,患者一定要了解這點,當然,不可否認的是,激素能促使牛皮癬癥狀快速消退,但由于激素的刺激帶來嚴重的副作用,往往在治療...詳細»
- Q:
- A:
治療牛皮癬的時候一定要堅持鞏固治療和科學的忌口,這是輔助治療牛皮癬的必經道路,這兩點做到了,牛皮癬能治愈就不是問題了。建議你使用中藥浴換膚療法,安全治愈后復...詳細»
- Q:
- A:
你好,牛皮癬的癥狀初起為針頭或綠豆大小紅色點疹,逐漸擴大,有的點疹互相隔合形成斑片。表面覆蓋有干燥的銀色鱗屑,輕輕刮除鱗屑,可見小片血點,這就是該病的特征。...詳細»
- Q:
- A:
牛皮癬患者一定要加強營養,想吃什么都可以,不能忌口。由于盲目忌口,導致患者營養不平衡,免疫功能下降,這樣會加速病情的發展速度;只有營養平衡,才能使免疫功能進...詳細»
- Q:
- A:
患者應接受正規、科學的治療。不要濫用藥,經治療皮損消退后,不管用哪種方式治療,均不應立即遏制治療,應在大夫的指導下鞏固治療一段時間。尋找本身發病的規律、積極...詳細»
- Q:
- A:
你好,根據你的咨詢考慮是銀屑病的,可吃些復方青黛丸,外抹蒽林軟膏。以上回答僅供參考,患病仍需去醫院行進一步診治。詳細»
- Q:
- A:
你好,尋找自己發病的規律、積極預防:由于銀屑病發病的不確定性,影響每個人的發病情況是不同的,應該找出自己的薄弱環節并加以注意。銀屑病患者應忌魚蝦海味、酒、辛...詳細»
- Q:
- A:
牛皮癬的病情嚴重程度需從發病面積、發病部位、發病類型和以往用藥和先用藥綜合判斷。發病面積和牛皮癬的病情雖不是嚴格的比例關系,但一般牛皮癬發病面積越大病情越嚴...詳細»
- Q:
- A:
牛皮癬最大的特點就是擴散,此病屬于難治性疾病,其發病誘因有幾十種,如精神因素,自身免疫,盲目治療,會引起皮損的擴散病情加重的情況,建議您及時到牛皮癬??漆t院...詳細»
- Q:
- A:
牛皮癬是有可能引起其他并發癥的,一般來說有如下并發癥: 1.眼部病變發生率在10%-51.8%,眼瞼、結膜、角膜、晶狀體、視網膜等均可受累。如瞼緣炎、結膜炎...詳細»
- Q:
- A:
您好,皮膚病要早發現早治療,在這里提問不如您直接在線咨詢專家,專家會根據你的實際情況做出判斷,并給出建議,也可以直接咨詢我。皮膚病有很多種常見的有:白癜風,...詳細»
- Q:
- A:
有銀屑病,現出現掉發,考慮是頭部皮膚病變引起毛囊損傷導致。建議到風濕免疫科檢查,可以使用沙利度胺或生物制劑如益賽普治療減輕皮膚癥狀。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