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你好這個疾病現在一般考慮與遺傳和病毒感染有關系的你現在已經治愈了體檢檢查一般是很正常的不會檢查出什么問題的這個你是不用擔心的以后盡可能減少感染避免接觸放射線...詳細 »
- Q:
- A:
術后淋巴轉移可以根據體質和病情選擇放療或化療并結合中醫狀態療法治療, 中醫狀態療法不僅能降低放化療的副反應,還可以提高放化療的臨床療效,改變患者癌體質,從...詳細 »
- Q:
- A:
你好,這個情況屬于惡性程度較高的一種病變,治療效果不是很好詳細 »
- Q:
- A:
你好,淋巴瘤的治療應該以化療為主,同時配合中醫中藥治療,起到減毒增效的作用,以減輕病人痛苦,延長生命,提高生活質量為目的詳細 »
- Q:
- A:
這個病里面有很多類型的,霍奇金比非霍金的好治療,年紀輕并且心態好,這些對治療都有幫助的。你應該去醫院找專家咨詢看看您好可以的,您可以選擇中醫治療,在治療的時...詳細 »
- Q:
- A:
建議采用傳統中醫藥結合可以替代化療的現代中藥來抑制癌細胞線粒體內DNA合成,阻斷癌細胞代謝,使癌細胞自身凋亡(餓死)。這一療法治療安全,無副作用,起效迅速。...詳細 »
- Q:
- A:
淋巴瘤具有淋巴結無痛性、進行性腫大,發熱、盜汗,貧血,乏力等癥狀。建議:所以不一定是要看癥狀的,做化療肯定是有效果的,一般都可以控制好病情。詳細 »
- Q:
- A:
現在對于腫瘤的治療多數采取中西醫結合的治療方式,理論上早診斷、早治療,早中期手術、放化療有少數的根治機會,結合中藥人參皂苷RH2可以起到減毒增效的作用手術、...詳細 »
- Q:
- A:
您好!淋巴瘤的治愈率比較低,特別是到了晚期病人一般都是以延長生命,減少痛苦為主,淋巴瘤治療方式常用的有放射治療,化學治療,中醫治療。中醫治療更多的是作為輔助...詳細 »
- Q:
- A:
癌癥是一種全身疾病的局部表現,雖然把局部的癌腫切掉了,但對于殘存在血液和淋巴中的癌細胞無能為力,所以術后一定要配上中醫中藥全身性鞏固治療。詳細 »
- Q:
- A:
你好,你這種情況可以先手術治療以后再考慮化療詳細 »
- Q:
- A:
皮膚癌轉移有中醫治好的案例嗎,皮膚癌轉移了的患者大多已無法耐受手術,在治療皮膚癌轉移過程中中醫藥治療占據著主導地位,不僅可顯著增強療效,減輕毒副反應,還能有...詳細 »
- Q:
- A:
您好惡性淋巴瘤曾被認為是不可治愈的疾病傳統療法無法治愈但隨醫學研究的進步研究出了一種新型的生物療法為最終治愈帶來了希望詳細 »
- Q:
- A:
您好,建議患者通過中醫萎縮腫瘤毛細血管的中草藥治療對淋巴瘤有特殊的療效而且對身體不會產生任何的傷害及毒副作用能使患者在短的時間內就能看到治療效果如患者配合的...詳細 »
- Q:
- A:
你好,請不要著急,我們會盡快為您回復的.一般此類疾病如果情況嚴重的話建議最好進行手術對癥治療,如果情況輕的話建議可以應用藥物保守對癥治療.詳細 »
- Q:
- A:
你好:我們用純中醫藥獨立治療有希望治愈,安全快速\徹底沒有任何毒副作用,結合針灸可以激活多功能干細胞,提高免疫修復功能.有效預防復發和轉移..詳細 »
- Q:
- A:
你好。唯有手術切除才能完全消滅。祝你健康。詳細 »
- Q:
- A:
惡性淋巴瘤主要分為霍奇金淋巴瘤和非霍奇金淋巴瘤。惡性淋巴瘤對放化療敏感,治療以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為主,外科手術占次要地位,輔之以中醫中藥治療,積極治療可獲得...詳細 »
- Q:
- A:
問題分析:您好皮膚癌那么治療一般是可以進行手術治療,是比較徹底的,或者進行放療化療等都是可以的.指導建議:治療過程當中也需要考慮到手術以及放化療的副作用,這...詳細 »
- Q:
- A:
你好,淋巴瘤的治療應該以化療為主,同時配合中醫中藥治療,起到減毒增效的作用,以減輕病人痛苦,延長生命,提高生活質量為目的詳細 »
- Q:
- A:
你好癌癥是一種全身性疾病治療也要綜合整體將多種療法相結合治療效果會更加顯著.放療就是放射治療對身體有一定的副作用如食欲下降惡心嘔吐腹痛腹瀉或便秘等諸多毒副反...詳細 »
- Q:
- A:
手術固然能切除癌腫,但還有殘癌、或區域淋巴結轉移、或血管中癌栓存在等,運用中醫中藥術后長期治療,可以防止復發和轉移;放療、化療治療對消化道和造血系統有相當的...詳細 »
- Q:
- A:
你好朋友;皮膚上的任何變化都有可能是皮膚癌的前兆,包括痦子,痣等,這些都算良性癌,有時會轉化成惡性,癌癥的起因不明,所以一般無法進行有效預防,一般都是靠自身...詳細 »
- Q:
- A:
你好,淋巴瘤的治療應該以化療為主,同時配合中醫中藥治療,起到減毒增效的作用,以減輕病人痛苦,延長生命,提高生活質量為目的詳細 »
- Q:
- A:
你好,通常要在結束治療一年后,如果各項檢查指標都正常就可以考慮懷孕.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