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你好,根據你描述的情況多考慮是有真菌感染引起的,建議積極對癥治療就可以了建議在醫生的指導下局部涂抹尿素軟膏和咪康唑來做調節治療,同時服用多維元素片做治療,治...詳細 »
- Q:
- A:
這真菌感染是可考慮外搽哌瑞松軟膏的。祝你健康歡迎再來提問詳細 »
- Q:
- A:
在身體條件健康的情況下,采用口服藥物加外用的方法完全可以徹底治愈;斯皮仁諾膠囊;蘭美抒片;因上述藥物均為處方藥,故未給出具體劑量和用法;建議在醫生指導下用藥...詳細 »
- Q:
- A:
你好,你的情況和真菌感染有關系,應該避免過度抓撓.多吃些富含維生素B族的食物,一般用達克寧效果很好,也可口服斯皮仁諾或酮糠唑.具體劑量請遵醫囑.詳細 »
- Q:
- A:
你好,如果確定是真菌感染引起的,可以外涂達克寧膏治療。,。真菌感染不易治愈,所以需要按時用藥物治療詳細 »
- Q:
- A:
病情分析:你好,此情況為手癬,由致病性絲狀真菌感染引起,足癬較手癬更為常見.臨床可分為角化型,水皰型,丘疹鱗型,間擦型和體癬型等數種,也可混合出現.本病有傳...詳細 »
- Q:
- A:
真菌感染一般不會感染到耳部,如果感染到的話,會引起中耳炎。建議醫院就診,做一個真菌鏡檢,如果確診的話,可以口服抗真菌藥物進行治療。詳細 »
- Q:
- A:
你好,你的情況可能是足癬,由真菌感染引起。建議在醫師的詳細檢查后,在用藥治療。注意足部清潔衛生,保持足底干燥透氣,勤換鞋墊。足癬的治療可以用抗真菌軟膏,如達...詳細 »
- Q:
- A:
你好這位朋友,建議使用達克寧來治療詳細 »
- Q:
- A:
這是汗泡疹,可以用硼酸溶液浸泡,外用鹵米松治療詳細 »
- Q:
- A:
根據你的描述看考慮是龜頭炎的可能,這多是由于個人衛生不好或包皮過長,內板分泌物不能及時清除,使病原體在此生長繁殖而引起局部炎癥可以用某液沖洗,口服消炎藥物。...詳細 »
- Q:
- A:
你好朋友,這種情況治療主要是以抗真菌為主,可以外涂藥膏,配合口服藥物治療試試,一定要堅持按時用藥,注意皮膚衛生。詳細 »
- Q:
- A:
你好你的情況是真菌感染真菌具有傳染性你好你的情況建議你外用蘭美抒口服伊曲康唑忌辛辣刺激等食品。詳細 »
- Q:
- A:
你好,如果是真菌感染的話建議不要用達克寧了,用溫水清洗清洗,去藥店買點克霉唑軟膏抹抹,平常多注意衛生,內衣褲最好煮沸消毒,這樣避免復發的,祝你健康!詳細 »
- Q:
- A:
你的癥狀引發的病因很多,可由性生活及包皮過長導致。感染了葡萄球菌,鏈球菌,大腸桿菌,白色念珠菌、滴蟲、衣原體、支原體、真菌、淋病雙球菌或其他細菌都可引起;或...詳細 »
- Q:
- A:
你好,你這樣的原因主要考慮是存在婦科炎癥,和內分泌失調導致的月經推遲,是可以采取使用藥物進行調理一下建議你這個期間首先應該繼續治療婦科炎癥,然后采取使用藥物...詳細 »
- Q:
- A:
你的情況考慮如果是出現這個情況是可以的,一般都是可以進行消炎改善一下的,不要擔心考慮這個都是可以進行消炎改善的,最好是多注意一下比較好,并且一定要注意衛生的...詳細 »
- Q:
- A:
就你描述的癥狀,建議你可以選用草本膚癢洗劑或者選用君碧莎(皮膚病血毒片)治療。建議你對于瘙癢性皮膚病應盡量避免搔抓,應禁止燙洗,要避免食用刺激性食物。飲食不...詳細 »
- Q:
- A:
您好!考慮是股蘚,建議到醫院皮膚科檢查,平時注意局部衛生,忌酒,辛辣刺激性食物若仍有疑問,可點擊“專家在線”直接向我咨詢詳細 »
- Q:
- A:
你好,醫生說沒什么危害是因為一般藥物在排卵后著床前用藥對孩子是沒有危害的,因為寶寶此時還沒有和母體發生血液交換。停經40天-3個月之間用藥對孩子危害最大。你...詳細 »
- Q:
- A:
您好,初步判斷您的情況是外耳道炎或是外耳道癤腫,都是由于炎癥引起。您可以上醫院確認一下,也可局部放置碘伏紗條來抗炎,如果炎癥不是太嚴重的話可以買來滴耳液點耳...詳細 »
- Q:
- A:
你好,你的癥狀可能是頭皮濕疹,引起的頭皮屑增多,還有瘙癢的癥狀建議你可以外用酮康唑洗液治療看看,平時少吃辛辣的食物和海鮮類的食物詳細 »
- Q:
- A:
去三甲醫院可用伽瑪刀治療,保持好心態,堅持服藥肺炎可使用中西醫治療,吃些清肺中藥,盡量少用抗生素詳細 »
- Q:
- A:
您好,您所說的這種疾病應該是腳氣,這是一種比較常見的疾病,主要是真菌感染引起,引起局部皮膚的瘙癢,脫屑,水泡等癥狀,而治療也主要是抗真菌用藥詳細 »
- Q:
- A:
服用伊曲康唑,外搽蘭美抒,膚痔清詳細 »
- Q:
- A:
皮膚受到了真菌感染,可以選外用皮膚抗真菌藥物,選藥原則是:要不易引起過敏;局部無刺激作用,無明顯毒性;作用穩定,如不受溫度變化的影響,抗菌活性不為組織代謝產...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