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根據你的描述上述藥物治療支原體感染的話一般只要服用一次就行了,但是比較容易反復,還是應該慎重一些比較可靠上述藥物成人用量:針對沙眼衣原體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詳細 »
- Q:
- A:
朋友您好,你的情況支原體感染治療期間,如果夫妻同房,可以采取戴避孕套方式同房,這樣可以防止另一方感染。祝你康復詳細 »
- Q:
- A:
你好對于支原體感染治療目前以阿奇霉素或者強力霉素等輸液治療為主的.如果效果不好建議進一步做藥敏實驗選擇敏感藥物治療,注意夫妻同治,避免交叉感染詳細 »
- Q:
- A:
你好,治療霉菌性陰道炎西醫主要采取輸液、上藥等消炎殺菌的治療方法,不但不能根治,反而由于長期使用抗菌素,導致產生耐藥性等,因而更增加了治療難度,所以一定要正...詳細 »
- Q:
- A:
支原體感染一般是不潔性行為,衣物混穿,不注意衛生引起的。一般會侵犯陰道、宮頸。這些器官發生炎癥反應,致使分泌物增多。女性感染支原體侵犯陰道會導致白帶有異常氣...詳細 »
- Q:
- A:
引起陰道發癢的原因很多,比如滴蟲性陰道炎,霉菌陰道炎等。建議你及時到醫院做分泌物的復查,看看具體的病因,再針對性的用藥治療。詳細 »
- Q:
- A:
你好這個情況支原體感染,可以選擇敏感抗生素治療即可需要考慮堅持用藥按療程治療,定期復查的,另外建議夫妻同治,考慮交叉感染容易引起反復發作的詳細 »
- Q:
- A:
分析你情況應該是支原體感染,藥敏試驗提取的是哪里的分泌物?支原體敏感的藥物是紅霉素或阿奇霉素建議徹底治療之后再要孩子.詳細 »
- Q:
- A:
你好你的情況可以選擇敏感藥物進行治療的啊!詳細 »
- Q:
- A:
你好如果是女性的話不及時治療可導致陰道炎,宮頸炎,子宮炎,附件炎,盆腔炎,不育癥等后果.一般去醫院檢查確定是解尿支原體感染后根據解尿支原體藥敏試驗結果用藥,...詳細 »
- Q:
- A:
阿奇霉素2周即可,如果對抗生素不敏感,還是建議口服慧劍組合同步治療詳細 »
- Q:
- A:
從以上綜合分析,建議可用中藥湯劑一試,如可選用八正散加上易黃湯加減等.詳細 »
- Q:
- A:
考慮是支原體感染。支原體感染是一種性接觸傳播疾病。支原體可存在于健康攜帶者,而在性亂者、同性戀、淋病患者中檢出率較高。支原體、衣原體感染人體后,首先侵入柱狀...詳細 »
- Q:
- A:
支原體感染是臨床上常見的疾病,可以由于很多的原因引起,一般是需要及時的進行處理和治療的根據患者的情況分析,可能是由于支原體沒有很好的控制的,建議積極的聯合而...詳細 »
- Q:
- A:
你好,可使用大環內酯類藥物(如阿奇霉素,紅霉素,琥乙紅霉素,羅紅霉素,克拉霉素等)和喹諾酮類藥物(如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等)等治療.一般需用藥一周以上時間的詳細 »
- Q:
- A:
抗生素局部用其實不提倡的,而且我也沒見到這種藥有栓劑可用.詳細 »
- Q:
- A:
你好,支原體感染多數和性傳播方面疾病有關的,那這時看你的檢查情況,肺部只是有些炎癥,這時并不能說是有結核的,那這時只要對癥治療支原體感染就行了,不吃結核藥物...詳細 »
- Q:
- A:
用藥后有癢感和藥溶解后對外陰陰道的刺激有關系的。要注意一下有無過敏的表現,如腫長皮疹等,如果沒有,那過敏導致癢的可能性就不大。支原體感染口服藥物治療十天至兩...詳細 »
- Q:
- A:
氟嗪酸0.2,口服,每日2次,連服7-14天。詳細 »
- Q:
- A:
對于各種原因引起的陰道炎癥都可以使用保婦康栓進行治療,用此藥可迅速止癢陰道炎易再發必須滿療程治療待癥狀完全消失后再鞏固治療2~3個療程月經期也可上藥。詳細 »
- Q:
- A:
你好!治療支原體感染的藥物有阿奇霉素、羅紅霉素、左氧氟沙星。莫西沙星。但關鍵的是你到底是不是支原體肺炎,診斷支原體肺炎的條件:1咳嗽、肺部有陰影,2化驗支原...詳細 »
- Q:
- A:
你好,支原體感染的傳播途徑:主要是直接性接觸感染,與患有非淋菌性尿道炎的病人性交時.還有間接接觸感染,使用患有非淋菌性尿道炎的病人用過的衣褲,床上用品,毛巾...詳細 »
- Q:
- A:
一般支原體肺炎療程2~3周,但輸液一般只需要7天左右,(紅霉素,或阿奇霉素)只要病情減輕,而且退燒可以在家服用藥物,以抗菌化痰止咳,保持呼吸道通暢。必要時可...詳細 »
- Q:
- A:
建議可以用紅霉素治療,一定要服用10天才可以詳細 »
- Q:
- A:
解脲支原體感染常會引起尿路炎癥,使用有效藥物能完全將其清除,不影響懷孕。治療好后可以要小孩的,不需要有什么顧慮。詳細 »
- Q:
- A:
前列腺炎的治療,主要是藥物治療,主要是抗生素治療,再輔以其他的綜合治療。常用的藥物有紅霉素,復方新諾明,青霉素衍生物,并且要戒煙酒及辛辣的食物,合理正常的性...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