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自體軟骨隆鼻手術,與鼻局部的組織愈合為一體,隆鼻固定牢固,不會出現移位;隆鼻不會出現排異反應;自體軟骨隆鼻,通常取耳甲腔,鼻中隔軟骨,不影響鼻功能。詳細»
- Q:
- A: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看了你所描述的這種情況。可以適當的選擇國內的,建立多品牌,谷氨糖,主要是用于骨關節損傷后,所應用的一種保健品,但效果還是可以的,嚴格遵...詳細»
- Q:
- A:
你好,胸腔內軟骨組織挫傷一般情況下軟組織損傷半個月左右就能正常行動。它最好以休息為主,外用一些擦劑,比如正紅花油等。口服三七片,跌打丸等活血化瘀的藥。方12...詳細»
- Q:
- A:
自體鼻中隔軟骨移植歸于自體組織移植的部分,避免了異體組織排異反應,安全性好。在同手術開口進行鼻中隔取軟骨手術和鼻小柱延長手術,無需在身體其它地方另作手術區,...詳細»
- Q:
- A:
您好,不知道老人現在有沒有明顯的臨床癥狀,有沒有骨質疏松癥的情況,有沒有骨質增生,指導意見: 一般來說,像老年人這種情況可以使用這些多氨糖軟骨素鈣片,這...詳細»
- Q:
- A:
3種都是不錯的選擇,自體軟骨來源于自身,不存在排異現象,安全持久。成型效果主要依據需要改善的結果來定,功效各有不同。詳細»
- Q:
- A:
你好,鼻頭發紅的原因很多,跟張力和局部血液循環都有關,如果術后6個月發紅癥狀沒有明顯改善,建議及時面診處理詳細»
- Q:
- A:
你好,這個跟自己的體質有關系,手術的創傷越小,腫脹程度也就越輕,隆鼻后眼睛部位腫可能就是周圍血液不流通,術后一般3-5天是腫脹期,七天到十天拆線,術后3個月...詳細»
- Q:
- A:
你好 健力多氨糖軟骨素鈣片具有增加骨密度的保健功能,適宜于中老年人應用。不要擔心的 按說明上吃的 詳細»
- Q:
- A:
做完軟骨墊鼻子只要注意相關的護理和注意事項,就是可以永久保持在體內的。軟骨墊鼻子所以能夠永久保持,是因為自體隆鼻屬于自身組織的移植,組織間相容性比較好,安全...詳細»
- Q:
- A:
,自體肋軟骨隆鼻手術效果是永久性的,因為手術所需的軟骨取自自體,所以相容性非常好,很容易固定,且不會出現排斥的現象,是國內目前最常見且安全性很高的隆鼻手術。...詳細»
- Q:
- A:
自體肋軟骨隆鼻手術后要休息7天左右,手術后會出現紅腫現象,7天后面部的腫脹現象會明顯減輕。忌辛辣刺激性食物,多吃水果,蔬菜,注意補充蛋白質。不宜進行劇烈運動...詳細»
- Q:
- A:
健力多氨糖軟骨素是保健品,這個可以改善骨性關節炎或者退行性病變的疼痛或者骨質疏松癥的預防。一般情況下服用一段時間再服用是沒有問題的。這個不需要擔心。需要...詳細»
- Q:
- A:
你好,很榮幸為您服務,根據您所描述的情況,為您做如下解答,首先氨糖類屬于保健品。可以按療程服用,并且定期到醫院做相關的化驗檢查,其作用主要針對的。如關節疼痛...詳細»
- Q:
- A:
你好:健力多氨糖軟骨素適用人群是中老年,氨糖軟骨素鈣片是由氨基葡萄糖、硫酸軟骨素、黑螞蟻短肽、植物鈣、紅曲米為主要成分,具有修復骨關節軟骨,改善關節炎,潤滑...詳細»
- Q:
- A:
自體耳軟骨墊鼻尖的效果完全可以終身保持。由于本身出自自己身體,使用起來也更加安全且無排異反應和移位現象,組織相容性好且穩固,被吸收幾率少。詳細»
- Q:
- A:
一些整形的手術,現在是有一些縫線的。有一部分是需要拆除的,一部分部分是不需要的,具體還要復診的時候咨詢。詳細»
- Q:
- A:
你好,很榮幸為您服務,根據你所描述的情況為您作如下分析。首先,氨糖軟骨素加鈣片屬于食用保健品,對于緩解關節疼痛滑膜關節疼痛,滑膜炎。骨質增生,骨質疏松等疾病...詳細»
- Q:
- A:
您好,自體軟骨隆鼻價格是不一定的,會受到手術的難度、專業醫生以及不同的地區影響產生不同的變化。要想隆鼻效果好,選對專家很重要。一個有豐富經驗的整形醫生除了清...詳細»
- Q:
- A:
你好,自體軟骨隆鼻是取自人體自身的軟骨材料,一般是在耳后或肋部的軟骨部位取出,所以自體軟骨材料本身是無毒無害不致癌的,具有很好的相容性與柔軟性,術后鼻子易于...詳細»
- Q:
- A:
自體軟骨隆鼻后要兩周不能夫妻生活,因為術后需要一定恢復期,夫妻生活時如果動作過于粗暴容易對鼻部造成撞擊,從而影響到隆鼻效果,較好等到鼻部恢復了,效果穩定之后...詳細»
- Q:
- A:
自體軟骨隆鼻術后護理: 1、自體軟骨隆鼻術后傷口涂抗生素油膏,暴露,不包扎。會有少量滲血,可用消毒棉纖輕輕搽去,切不可用不清潔的東西接觸傷口,以免感染。 2...詳細»
- Q:
- A:
自體耳軟骨完全可以做鼻尖抬高,我們是取用的耳甲腔隙的耳軟骨,形態自然逼真,可揉可捏無排異,耳軟骨一般不會再生,也就是說隆鼻的話一個人一般只能取用一次,異體骨...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