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您好!對于椎間盤突出疾病一般的藥物治療不能達到理想的治療效果,建議您到專業的骨科醫院做系統治療。具體的治療方法您可以直接咨詢我們的在線醫生。詳細 »
- Q:
- A:
28天時間相對有點長,一般骨折已基本纖維愈合了。如果骨折對位對線好,就不必要再行手術治療了,至于影響,你是說對手術影響還是對手功能影響?醫生詢問:需要閱片才...詳細 »
- Q:
- A:
你好,面部骨折手術還涉及整形方面的手術,如果單純在,部骨折手術,不同級別的醫院收費標準也是不一樣的。如果要面部整形手術的話,費用會更高一些。詳細 »
- Q:
- A:
如果骨折的不是很嚴重,沒有壓迫癥狀,就在家睡硬板床,臥床3個月,如果骨折嚴重伴有壓迫癥狀,建議行手術治療。費用大概在3萬左右。如果骨折的不是很嚴重,沒有壓迫...詳細 »
- Q:
- A:
不要輕信廣告產品,最好是在專業的醫生指導下接受正規的治療詳細 »
- Q:
- A:
你好,具體費用很難確定的,這個應該根據醫院的等級和所處的城市而言,費用有所不同.先去有能夠治療資質的醫院咨詢一下.詳細 »
- Q:
- A:
你好,你的情況可能是椎間盤突出、梨狀肌綜合征等導致的坐骨神經壓迫。建議去醫院做腰椎X光檢查或者CT檢查,確診椎間盤突出,注意保持正確的勞作姿勢,避免過多的彎...詳細 »
- Q:
- A:
鼻骨骨折治療費用是多少是具體醫院,醫生,地域都有關系的,如果不是重傷,受傷后馬上去拍X光片,有可能看不到裂紋,過兩三天血液滲入到骨縫中再拍片就可能看到了.具...詳細 »
- Q:
- A:
你的情況我認為只要固定好了就不會疼痛的非常嚴重的,有可能是由于骨折引起腫脹引起的疼痛這樣的話需要應用消腫的藥物和止痛的藥物一般經過2周的時間就會沒事的。希望...詳細 »
- Q:
- A:
治療單純鼻骨骨折無移位者,鼻腔給予止血可不作其他處理。有時鼻畸形者應在腫脹發生前或消腫后進行鼻骨復位。但應在受傷后一周內進行,超過兩周者,因骨痂形成使復位困...詳細 »
- Q:
- A:
踝關節骨折有幾個部位,有的是單個,有的是2個,有的是三踝都骨折,一般手術下來,三踝的要2萬多,單個也要1萬多。如果有三個部位骨折,需要2萬多,如果單個需要1...詳細 »
- Q:
- A:
腰椎間盤突出是椎間盤組織局限性移位超過椎間隙引起的腰背部疼痛、下肢放射性疼痛等不適癥狀。還是可以的,費用還是不能確定的,還是需要根據您的具體情況而定的,醫院...詳細 »
- Q:
- A:
你好,中醫認為椎間盤突出主要是由于腎氣虧損、筋脈不通、經絡瘀阻所致,由于本病往往本虛而標實,虛實夾雜,癥候復雜,一般藥物很難根治。常規的治療方法諸如手術、封...詳細 »
- Q:
- A:
腰椎間盤突出癥是較為常見的疾患之一,主要是因為腰椎間盤各部分(髓核、纖維環及軟骨板),尤其是髓核,有不同程度的退行性改變后,在外力因素的作用下,椎間盤的纖維...詳細 »
- Q:
- A:
你好這樣的病癥是一種常見病,尤其是中年人,比較勞累.腰椎受力大.出現這樣的病癥是難免的,醫學上對于這樣的病癥沒有根治的說法,主要有手術治療和非手術治療,腰椎...詳細 »
- Q:
- A:
你好,中醫認為椎間盤突出主要是由于腎氣虧損、筋脈不通、經絡瘀阻所致,由于本病往往本虛而標實,虛實夾雜,癥候復雜,一般藥物很難根治。常規的治療方法諸如手術、封...詳細 »
- Q:
- A:
1,你好,你的問題我已知悉,骨折最主要的治療就是固定。所以要注意,不要松動,不然會影響生長,不要吃太多辛辣刺激的食物,注意營養,只要正規治療,會減少或避免留...詳細 »
- Q:
- A:
費用很難確定的,這個應該根據醫院的等級和所處的城市而言,費用有所不同.先去有能夠治療資質的醫院咨詢一下.詳細 »
- Q:
- A:
你好,至少休息二個月左右的,具體治療費用需要根據你詳細的病情,治療方法,以及你選擇醫院的等級是有關系的。由于地區不同,每個醫院收費標準不一樣,建議您詳細的咨...詳細 »
- Q:
- A:
你好朋友,根據你的提問,這個是沒有一定標準的.詳細 »
- Q:
- A:
病情分析:這需要看具體的骨折部位及其骨折情況。一般來說,由于骨盆大多由不規則骨構成,骨折后錯位較厲害的比較少,一般都不用手術治療,通常保守療法更多一些,也更...詳細 »
- Q:
- A:
第一步、復位:是將骨折后發生移位的骨折斷端重新恢復正常或接近原有正常位置,以重新恢復骨骼的支架作用。復位的方法有閉合復位和手術復位、外固定架復位。第二步、...詳細 »
- Q:
- A:
您好,腰椎病的發生是由于腰椎的退行性變引起,有時姿勢不正確,外傷等,也可致腰椎間盤突出的發生。可出現腰痛,下肢的麻木等癥狀。首先還是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盡量...詳細 »
- Q:
- A:
一般67千左右,各地收費不一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