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你好,腺癌的早期癥狀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1、腫塊:發現乳房腫塊常是促使患者就診的主要原因。這是乳腺癌最主要的癥狀。2、腫塊表面皮膚:乳腺癌發展到一定程度可侵...詳細 »
- Q:
- A: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你是想知道乳腺纖維瘤治療方法乳房有腫塊嚴重嗎?你好這個情況考慮還是內分泌失調以及有乳腺瘤需要積極治療一般乳腺瘤常采取手術治療而且要將纖維瘤切...詳細 »
- Q:
- A:
你好,患者一旦選擇隱針療法治療時就需要堅持治療,不能半途而廢,隱針療法相當于九根針,通過貼在穴位處,利用磁場刺激經脈從而促使乳房周圍血液循環,消除腫塊。如果...詳細 »
- Q:
- A: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乳腺纖維瘤就是一種良性的腫塊,伴有疼痛或者沒有疼痛。這種腫塊表面光滑,多為球形或者規則形狀。多數是內分泌失調造成的問題,如果明顯長...詳細 »
- Q:
- A:
乳腺纖維瘤為乳房內最常見的腫瘤,多見于青年女性,與體內雌激素過高有關,可發生在一側或兩側乳房內,一般為單發性。腫塊為卵圓形或圓形,表面光滑,質地中等硬度,與...詳細 »
- Q:
- A:
你好可以哺乳的.建議在哺乳期結束后進行治療的乳房纖維腺瘤雖屬良性但有惡變可能故一旦發現應予手術切除.手術可在局麻下施行.顯露腫瘤后連同其包膜整塊切除.切下的...詳細 »
- Q:
- A:
“癌癥病情控制為主”,這個新聞報道的產品你可以試試。癌癥不能治愈,能控制不錯了只有癌細胞控制住,癌癥引起的這些癥狀才能真正得到緩解癌癥能致人于死地,就是因癌...詳細 »
- Q:
- A:
乳房有時疼痛、增生、乳房痛腫塊可以當地醫院乳腺外科就診彩超檢查明確病情得了多發性乳腺纖維瘤到可以微創做手術建議飲食清淡,忌辛辣刺激,乳腺外科檢查明確,如為乳...詳細 »
- Q:
- A:
顏面部神經纖維瘤的臨床表現主要是表面皮膚呈大小不一的棕色斑,或呈灰黑色小點狀或片狀病損.捫診時,皮膚內有多發性瘤結節,質較硬.多發性瘤結節可沿皮下神經分布,...詳細 »
- Q:
- A:
可能會繼續增大,也可能會引起感染而化膿.建議:最好請外科醫生處理.詳細 »
- Q:
- A:
如果乳腺纖維瘤治療不及時很容易發生病變轉換成癌癥,所以這位患者你應該盡快治療,以防嚴重,不要諱疾忌醫。詳細 »
- Q:
- A:
你好朋友根據你的提問這個年齡應該是可以再次手術治療的.詳細 »
- Q:
- A:
您好,這種情況纖維瘤,乳腺增生,炎癥結節都有可能的。要想明確,需要檢查一下彩超,最好去乳腺科看看,通過醫生查體和彩超檢查,明確重點。詳細 »
- Q:
- A:
你好你說的情況多見于神經損傷導致的情況主要是針對病因做治療建議使用神經生長因子+中藥+針灸+康復鍛煉做調理治療.詳細 »
- Q:
- A:
乳腺纖維腺瘤最有效的治療方法就是手術。腺瘤一旦形成,依靠藥物是不能消除腫塊的,但并不意味著只要一發現腺瘤就需立即手術。應嚴格掌握手術時機及手術適應癥,不能一...詳細 »
- Q:
- A:
你好,纖維瘤是良性腫瘤,最好盡快手術治療,但是纖維瘤的復發率比較高,建議手術后采用中醫動態的療法服用中草藥綜合治療全面調養,提高免疫力,有效的控制病情發展,...詳細 »
- Q:
- A:
乳腺纖維瘤屬于乳房一種異常的良性結締組織增生,一般對人體沒有大的影響,以繼續觀察為主,腺體過大,可以考慮手術治療,但易復發;本病在中醫上,多是情懷不暢,肝氣...詳細 »
- Q:
- A:
你好,這個情況建議定期復查,沒有持續長大的不需要治療詳細 »
- Q:
- A:
這位朋友,您好。乳腺纖維瘤需要做乳腺彩超診斷,必要時穿刺活檢。治療上主要是手術治療,也可以保守治療,定期復查。這位朋友,您好。可以口服散結片或是紅衣散結片或...詳細 »
- Q:
- A:
根據病史考慮是神經纖維瘤病神經纖維瘤的發病年齡一般是20-30歲,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這樣的,這種疾病一般來說不會遺傳的,所以盡可以放心生育,這病多生育沒有...詳細 »
- Q:
- A:
乳腺纖維瘤是由于雌激素水平失衡如雌激素水平相對或絕對升高,雌激素水平的過度刺激可導致乳腺導管上皮和間質成分異常增生形成腫瘤。乳腺纖維瘤最快速的治療方法就是手...詳細 »
- Q:
- A:
你好,頜面部神經纖維瘤在臨床的表現是一般頜面部神經纖維瘤的患者都是年輕人,生長速度比較緩慢,一般都有家族遺傳,會影響皮膚正常顏色等等詳細 »
- Q:
- A:
血管纖維瘤不是惡性的,但是它有個特點是!!可以轉移的,應該盡快根除。還是去醫院看看,醫院的醫生會為你做最好的解決的最好去大點的醫院去看看。詳細 »
- Q:
- A:
乳腺纖維瘤:最常見于18-25歲青年婦女.一般多為單發性,也可有多個在一側或兩側乳腺內出現者.乳腺纖維瘤的發生與雌激素的刺激(卵巢功能旺盛)有密切關系.因此...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