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結合所述情況,建議不必緊張,血管瘤并不是實體性腫瘤,而是局部薄弱后壓力高導致局部突起,其實質好比車胎鼓包,但建議到腦外科就診確定是否需手術或介入治療醫生詢問...詳細»
- Q:
- A:
你好,可以治療的,使用激光或者藥物都可以的。你好,建議你到市級以上的醫院看看,可以使用激光等手段治療的。詳細»
- Q:
- A:
你好,從你說的情況來看,那這時患有肝血管瘤的,而現在看已經有十年的時間了,那病情也沒有什么變化,這時還是比較好的,不要擔心了不過因為怕肝血管瘤有增大的情況,...詳細»
- Q:
- A:
請問你們家孩子的血管瘤是突出于皮膚表面的嗎?有沒有不斷的增大?首先你應該明確孩子的血管瘤是海綿狀血管瘤還是蔓狀血管瘤,如果瘤體一直在增大的話,那么必須要馬上...詳細»
- Q:
- A:
你好,一般來說,小孩的血管瘤可采用手術治療和激素治療、激光治療等,效果都較好。具體哪種方法好,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建議到正規的三甲綜合醫院看普外科醫生,完善相...詳細»
- Q:
- A:
你好。目前的治療方法有外殼切除、放射治療、激素治療、低溫治療、激光治療、硬化劑注射等。一般采用綜合療法。對嬰幼兒的血管瘤應行觀察,如發展迅速時,也及時給予一...詳細»
- Q:
- A:
毛細血管擴張。也就是俗稱的紅血絲。注意減少刺激。包括食物刺激。和溫度刺激。去除紅血絲比較有效的方式用鍶90來治療。如果是臉上的紅血絲。不建議使用一些藥物。畢...詳細»
- Q:
- A:
一、唿吸困難:是肝癌晚期病人比較難以處理的癥狀,嚴重的唿吸困難易造成恐懼,而恐懼本身又加重唿吸困難,若沒有及時處理易造成休克死亡。 二、肝性昏迷:常為肝癌晚...詳細»
- Q:
- A:
能治療好的。治療手段, 1.手術治療局限者可全部切除范圍廣者可部分切除 2.微波透熱治療主要應用于海綿狀型 3.放射治療用于嬰幼兒毛細血管瘤和表淺的海...詳細»
- Q:
- A:
你好。目前的治療方法有外殼切除、放射治療、激素治療、低溫治療、激光治療、硬化劑注射等。一般采用綜合療法。對嬰幼兒的血管瘤應行觀察,如發展迅速時,也及時給予一...詳細»
- Q:
- A:
請對提問者病情認真做出你好,血管瘤從本質上可分為兩種:一種系胚胎發育過程中血管發育失常,血管過度發育或分化異常導致的血管畸形(錯構瘤),一種系因血管內皮細胞...詳細»
- Q:
- A:
你好!肝血管瘤是肝臟的良性腫瘤.小血管瘤多無癥狀,較大血管瘤可有肝區脹痛.腫瘤直徑<5cm者,無癥狀的者,不需治療.平時注意不要劇烈運動,以免血管瘤破裂,定...詳細»
- Q:
- A:
病情分析:您好!由血管組織發生的腫瘤稱為血管瘤,其中80%屬先天性的。血管瘤屬于良性,生長緩慢,很少惡變。您好!中醫學認為血管瘤是由于熱毒內蘊,心火妄動,血...詳細»
- Q:
- A:
肝血管瘤早期一般沒有明顯的癥狀但瘤體會隨著年齡的增長逐漸增大任其發展可表現為上腹部不適、腹脹、腹痛、惡心、嘔吐、噯氣打嗝食欲不振有的可出現肝區疼痛背部有放射...詳細»
- Q:
- A: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血管瘤是良性的腫瘤,不擔心。建議你可以等寶寶5-8歲的時候去醫院做手術治療的。詳細»
- Q:
- A:
您好!血管瘤建議早發現早治療,孩子滿月后就可以接受治療。嬰幼兒血管瘤目前比較好的是采用超聲微介導治療,孩子沒有什么痛苦,治愈后不會復發也不會留下疤痕。詳細»
- Q:
- A:
你好,患肝血管瘤的部分患者會由于急切的想把病治好,所以擅自加大藥量或是亂阿勇其他藥物,很有可能會影響到肝臟的代謝功能,提醒患者應遵循醫囑,科學用藥。詳細»
- Q:
- A:
血管瘤是由大量增生的血管所構成。胚胎早期,原始脈管是一種單純由內皮細胞組成的管狀物,它們在間質中間形成一個致密的網。以后隨著各器官的發育,原始脈管網逐漸分化...詳細»
- Q:
- A:
肝血管瘤沒有癥狀或癥狀輕微可以不行任何治療,有癥狀或腫瘤較大可選擇手術或放射治療,詳細»
- Q:
- A:
估計是不腦血管瘤,如果是醫生一定會告訴您的.您需要觀察血壓是否增高,頸椎是否有病,如果搖頭后頭暈加重,就要懷疑頸椎病了.估計您都沒有病.建議您休息,多出去散...詳細»
- Q:
- A:
你好,剛做完手術的人身體比較虛弱,飲食要以流食易消化為主,一定要清淡、少肉少油,千萬不要為了加強營養而吃那些不容易消化的食物。詳細»
- Q:
- A:
血管瘤越早治療越好,患者年紀小,皮膚恢復的很快,效果也比較明顯。患者年齡越大,血管瘤治療的次數可能就會比兒時多。為廣大患者解除病痛,還原真面目,重建生活信心...詳細»
- Q:
- A:
病情分析:你好:這個最好的就是植皮手術,但是會在別的地方留下疤痕的,也是問題。這個價位不好說的,要看是在什么醫院了,要是醫院好的儀器先進就是貴的,不好說,祝...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