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這要看個人的體質了,我就是疼痛過敏的體質,剖腹的時候同學說一點也不疼,就像螞蟻夾一樣,到我的時候,我覺得那個同學可能是安慰我吧,麻藥過后疼的要命,不能笑也不...詳細 »
- Q:
- A:
流產后,醫生給開的藥不外是兩個方面的,一是預防感染的消炎藥品,二是促進子宮收縮、加強生殖系統早點康復的保健藥品。一般來說,人流術是無菌手術,不應導致感染,但...詳細 »
- Q:
- A:
流產后應多臥床休息,禁忌同房,流產后需及時做B超復查,檢查宮腔內是否有殘留的胚囊殘留物,如果不完全流產還需清宮,如果發生感染需要用抗生素治療。流產后可以吃一...詳細 »
- Q:
- A:
病情分析:流產過后沒有特別的藥物禁忌,一般的感冒藥都可以服用,如感康,三九感冒顆粒都是可以的,感冒期間多喝水注意休息流產后注意保暖不要著涼,飲食上不要吃冷的...詳細 »
- Q:
- A:
你好,根據你的資料分析,你的情況考慮可能是由于流產后恢復不良引起的,在臨床也比較常見,需要積極治療。建議你完善相關婦科檢查,明確自身情況,積極對癥處理,注意...詳細 »
- Q:
- A:
你好,一般正常的自然流產不需要用藥治療,若陰道出血過多或持續出血。建議去醫院做個彩超,看看宮腔內有沒有殘留胚胎,如有殘留需清宮。詳細 »
- Q:
- A:
你好,流產后的陰道粘膜防御能力減低,不排除你的念珠菌陰道炎復發的可能。建議復查明確病情之后在用藥。感染對身體影響更大,因此權衡利弊之后,可以用藥。祝健康!詳細 »
- Q:
- A:
藥物流產在懷孕四十九天之內可以,但是藥物流產對于身體的影響是較大的,有可能會引起不孕,習慣性流產,大出血及流不干凈的情況,如果是流不干凈,需進行二次清宮,這...詳細 »
- Q:
- A:
你好,一般在進行流產手術后,這時需要多注意休息上一段時間的好,然后有一個好的心情和有一個合理的生活和飲食習慣的好那如果說想要吃涼東西,那建議你最好是在流產一...詳細 »
- Q:
- A:
藥物流產一定要在醫院在醫生護士的監護下方可進行,因為很容易造成妊娠物流出不全,導致大出血,威脅生命.建意最好是一個月以后出門,和坐月子一樣的.注意不能同房,...詳細 »
- Q:
- A:
一般建議在藥流后孕囊排出后可以選擇生化丸即可的,注意觀察出血量情況是否正常的同時建議藥流期間的情況注意預防著涼的情況,注意休息,同時干凈后復查彩超,預防殘留...詳細 »
- Q:
- A:
常理上來說,懷孕49天以內是可以使用藥物流產的,三個月之內可以使用人工流產,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胎兒,就需要進行引產的。不打算要,還是有辦法的。不過這個很傷身體...詳細 »
- Q:
- A: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一般人流后需要打消炎針,一般輸液效果好些,吃藥療程長。建議輸液治療好些,實在沒時間,吃藥也是吃消炎藥。詳細 »
- Q:
- A:
兩個月的話,確實時間太短了,可能這個孩子體質會不太好的,有這個可能性的。但是不是說100%這個孩子就不好了,所以建議你還是定期做孕檢,但是這也是有風險的,這...詳細 »
- Q:
- A:
根據你所提供的資料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一。你流產了我建議你還是去醫院做個B超比較好根據你所說的二.毛毛是下來了可我擔心還會有其他殘留物做個B超如果干凈了就不必...詳細 »
- Q:
- A:
不好說,現在的情況,建議繼續觀察,必要時可以清宮的,現在一定要注意休息,少吃刺激性食物,在流產后一個月內不可以有性行為的詳細 »
- Q:
- A:
您的這個情況的話,是完全可以吃果導片的,您的這個情況的話,已近是離做完手術后的一個月了,而且也是恢復得非常好的,是完全可以吃果導片來緩解您的便秘情況的,而且...詳細 »
- Q:
- A:
藥物流產相比人流有不少優點,但也有它的局限性及副作用,因此不能像感冒發熱,自己到藥房買幾片APC吃那樣簡單,而且為了保證婦女健康,嚴格禁止在一般藥房出售流產...詳細 »
- Q:
- A:
流產后,孕婦的身體總會受到一定的傷害,但只要能及時加強保健,一般都會較快康復.為此,一定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講究個人衛生,適當加強營養:由于流產一般都要損失...詳細 »
- Q:
- A:
你好,無痛人流手術.建議選擇超導可視無痛人流術.這個確實痛苦小.從末次月經第一天開始計算一般懷孕40-70天是最佳時間,建議選擇超導可視無痛人流術,對子宮內...詳細 »
- Q:
- A:
藥物流產不全,宮內有殘留,可以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藥物治療,如果藥物治療后效果較差,需進行清宮治療結合自己的情況,選擇合適的終止妊娠的方法,目前有人工流產,藥...詳細 »
- Q:
- A:
子宮肌瘤(Hysteromyoma)又稱子宮平滑肌瘤,是女性生殖器最常見的一種良性腫瘤.多無癥狀,少數表現為陰道出血,腹部觸及腫物以及壓迫癥狀等.如發生蒂扭...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