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乙肝病毒攜帶者是有傳染性的,所以是不能通過健康證體檢的,是不能當廚師的,當廚師的話,有可能會有傳染性的,所以需要注意的,你現在不是乙肝病毒攜帶者,而是乙肝大...詳細»
- Q:
- A:
肝炎的早期癥狀是疼痛,肝區疼痛,右上腹觸痛脹痛乏力,做事力不從心,這是因為乙肝小三陽病毒破壞肝細胞,使得影響吸收不良。發熱,特別是對于黃疸型乙肝小三陽患者來...詳細»
- Q:
- A:
你好,乙肝病毒轉氨酶達到1000,屬于很高的,如果乙肝兩對半屬于大小三陽,就屬于乙肝活動期,就要積極的治療,處理,不吃辛辣刺激食物,不吃油膩,戒煙酒,四是休...詳細»
- Q:
- A:
你好,乙肝病毒陽性能當兵嗎,不能,乙肝病毒攜帶者(AsC)是指HBsAg陽性持續6個月以上,很少有肝病相關癥狀與體征,肝功能基本正常的慢性HBV感染者。一般...詳細»
- Q:
- A:
你好,糖尿病與脂肪肝病人可以和牛奶,飲食治療是大多數脂肪肝病人治療的基本方法,也是預防和控制脂肪肝病情進展的重要措施。瘦肉、魚類、蛋清及新鮮蔬菜等富含親脂性...詳細»
- Q:
- A:
你好,小孩乙肝病毒,乙肝表面抗體是人體內的一種保護性抗體,你孩子的檢測結果是1224。77,是陽性,如果乙肝五項的其他幾項陰性,就說明沒有感染乙肝病毒,不需...詳細»
- Q:
- A:
你好,HBCAB是一種核心抗體,這是乙肝五項的指標之一,陽性是乙肝病毒攜帶的指標,說明體內有乙肝病毒感染這種情況,需要化驗一下肝功,病毒DNA定量檢查看一下...詳細»
- Q:
- A:
你好,乙肝病毒感染的血清學標志主要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乙型肝炎表面抗體(HBsAb)、乙型肝炎e抗原(HBeAg)、乙型肝炎e抗體(HBeAb...詳細»
- Q:
- A:
你好,乙肝攜帶,平時要多食用菌類食品,如木耳、香菇、蘑菇等,能提高免疫力。建議每天用決明滕茶泡水喝,藤茶中含有的二氫楊梅素,能夠改善肝細胞損傷引起的乳酸脫氫...詳細»
- Q:
- A:
你好,乙肝,需要積極抗病毒治療,目前抗病毒治療首選恩替卡韋或者替諾福韋,你媽媽目前還在吃阿德福韋酯,這個藥耐藥率相對高一些,建議調整。如果繼續吃阿德福韋酯,...詳細»
- Q:
- A:
你好,乙肝病毒在外界不能存活,抗乙肝病毒治療和抗肝纖維化治療都是需要長期堅持不懈的,療效明顯時,不能擅自停藥,必要時延長治療,以獲得穩定持久的療效。請你繼續...詳細»
- Q:
- A:
你好,乙肝患者在日常飲食中多吃一些草菇、蘑菇、金針菇、香菇、猴頭菇、黑木耳、銀耳等菌菇類食物,對健康非常有好處,因為這類食物當中含有可增強T淋巴細胞功能的成...詳細»
- Q:
- A:
你好,含姜片不可以治膽結石和肝病。生姜不能治療膽結石,故而沒有特殊意義。同時如果考慮是否,在術后是需要限制這類刺激性物質的食用,避免可能對人體產生刺激導致疼...詳細»
- Q:
- A:
你好,乙肝病毒變異什么后果,機體免疫力受損。乙肝耐藥的出現,造成乙肝患者精神頹廢,食欲差,水泥、身體素質越來越來查,雙重的因素影響使免疫功能低下,免疫功能低...詳細»
- Q:
- A:
現在的情況很可能是有了肝腫瘤了,由于長期的慢性乙肝肝硬化,引起了肝臟腫瘤的發生,會出現肝區疼痛,惡心,嘔吐,厭食,所以對身體是有一定影響的,需要去醫院做個甲...詳細»
- Q:
- A:
你好,乙肝病毒對抗病毒藥物出現耐藥現象,出現乙肝病毒復制反彈,需要從新抗病毒治療,建議聯合應用抗病毒藥物如恩替卡韋聯合干擾素治療,用藥要規律,不間斷療程3年...詳細»
- Q:
- A:
你的情況是慢性乙肝,使用抗病毒的藥物治療,吃藥期間可以吃長春寶口服液的,沒有影響。詳細»
- Q:
- A:
是膽紅素高,膽汁酸高,是與肝炎,肝功能損傷等因素有關。這種情況可以服用阿德福韋酯片以及配合還原型谷胱甘肽,復方甘草酸苷片等藥物積極治療。平時注意養成良好的生...詳細»
- Q:
- A:
你好,乙肝是一種嚴重的傳染病,不僅危害自己而且也危害身邊人的健康。若不治療部分患者會病情加重,甚至出現肝硬化,到肝癌。在治療的時候一定要選擇適合自己的有效方...詳細»
- Q:
- A:
你好,沙門菌屬感染是由各種沙門菌所引起的急性傳染病。與人類關系密切的有鼠傷寒桿菌、腸炎沙門菌、鴨沙門菌、豬霍亂桿菌等10余種,其中鼠傷寒桿菌較常見。近年來發...詳細»
- Q:
- A:
您好,肝病治療選擇專科醫院。從肝病的檢測、治療、康復等多方面匯集了業內肝病診療領域的醫生長期坐診,經驗也比較豐富。醫院設備也比較完善,對于肝病患者的跟蹤回訪...詳細»
- Q:
- A:
你好,這位朋友,很高興為你解答。 你這有多長時間了?以前有過這種情況嗎?嗯,最近著涼勞累了嗎?休息不好嗎? 右胸下面一點隱隱作痛,考慮有可能是肝膽所引起的疾...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