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 A:
您好,這個病應該先針對原發病治療,比如合并有中耳炎、咽喉炎,鼻炎等等疾病的,要先把這些病治好。再就是是采取咽鼓管吹張法來暢通咽鼓管。可以捏住鼻孔屏住呼吸向外...詳細 »
- Q:
- A:
你好,你的是菌血癥已經是明確的了,那么,就是需要抗菌的治療的,已經是培養出來的菌了,最好是做一下藥敏詳細 »
- Q:
- A:
你好 乳頭內陷主要是先天性的,但也可由外傷或手術,乳腺腫瘤以及乳腺炎后的纖維增生引起輕微的乳頭凹陷是可以考慮經常用手牽拉或者吸奶器矯正,嚴重的需要手術詳細 »
- Q:
- A:
你好!可以矯正的。乳頭內陷矯正手術一般在局部麻醉下進行,術式多種多樣,可根據具體情況,有目的選擇,手術均在乳暈范圍內進行,手術較小,不會遺留明顯的手術疤痕,...詳細 »
- Q:
- A:
乳頭內陷可以完全治療好。除了手法牽拉,吸引療法等。還可以采用手術治療的方法。支架法乳頭內陷矯正術是惟一可以保留哺乳功能的手術方法,將凹陷的乳頭通過鋼絲固定于...詳細 »
- Q:
- A:
神經性耳聾是不能治療的,不會遺傳,一般情況助聽器有幫助的您好,像您的這種情況考慮是放心好了,這種情況是不會遺傳的詳細 »
- Q:
- A:
你好,你說的情況最好采用有效的傳統中藥保守治療,有可能康復,許多患者使用后長期存活。中醫中藥長期臨床實踐積累了許多有效的奇方秘方,建議你用香菇、紅豆蔻、桑白...詳細 »
- Q:
- A:
乳頭內陷可以完全治療好。除了手法牽拉,吸引療法等。還可以采用手術治療的方法。支架法乳頭內陷矯正術是惟一可以保留哺乳功能的手術方法,將凹陷的乳頭通過鋼絲固定于...詳細 »
- Q:
- A:
乳頭內陷治療方法的選擇應以治療的目的而定,其主要因素在于手術后是否要求哺乳。要求哺乳者應以非手術療法和保留乳腺導管的手術為主;不要求哺乳者,則主要以使乳頭突...詳細 »
- Q:
- A:
你好,乳頭內陷矯正方式因人而異,由于不同的患者乳頭內陷的程度是不一樣的,所以用的方法也是不一樣的。一般來說,乳頭內陷分為輕度內陷、中度內陷、重度內陷。輕度乳...詳細 »
- Q:
- A:
乳頭凹陷主要有一下4個方面的危害:乳頭深陷在乳暈皮膚里,局部凹窩處長期得不到清洗,分泌物及污染物得不到清除,發出臭味,容易引起乳頭乳暈發炎,甚至出血、糜爛,...詳細 »
- Q:
- A:
你好:對于繼發性乳頭內陷,對于感染手術,外傷等明顯原因造成的內陷,除后期整形修復外,應對其起因治療.而無明顯原因后天性乳頭內陷,尤其是單側內陷,應警惕乳腺癌...詳細 »
- Q:
- A:
你好:對于繼發性乳頭內陷,對于感染手術,外傷等明顯原因造成的內陷,除后期整形修復外,應對其起因治療.而無明顯原因后天性乳頭內陷,尤其是單側內陷,應警惕乳腺癌...詳細 »
- Q:
- A:
乳頭內陷,一般是分為三度的,不同的乳頭內陷,一般治療方法也是不同的,如果不嚴重的乳頭內陷,一般主要是自行牽拉或者是腹壓吸引裝置吸引,這種方法不需要多少費用,...詳細 »
- Q:
- A:
從你上面描述的情況,既然已經檢查確診了,還是要積極治療的,因為乳頭內陷不僅會影響到外觀,也會影響到正常哺乳,乳頭內陷的治療也花不了太多錢,首先平時要避免突然...詳細 »
- Q:
- A:
乳頭內陷可以多用手提拉或者用吸奶器負壓吸引,乳頭如果還不能高于乳腺皮膚則需要手術矯正。乳頭皸裂可以局部外用食用油或者紅霉素油膏是龜裂處軟化,有利于傷口愈合。...詳細 »
- Q:
- A:
乳頭內陷,是由于乳腺導管發育異常所導致的,內陷的程度差異較大,重度的內陷需要手術矯正,輕度的可以經常將乳頭向外牽拉可以改善,另外也可以使用負壓吸引器。乳頭內...詳細 »
- Q:
- A:
乳頭內陷可以經常牽拉乳頭,能使雙乳突出、周圍皮膚支撐力增大,起到定型作用,每日數次,時間長了,乳頭自然逐漸向外凸起,還可用吸奶器對乳頭行負壓吸引,或將1個5...詳細 »
- Q:
- A:
你好,從你描述的情況來看,你目前出現的中耳炎的情況,主要考慮是與你游泳后耳朵進水,耳朵里面的叮鈴被水浸泡后,繼發細菌感染而引起的炎癥反應的,你目前可以用點雙...詳細 »
- Q:
- A:
乳頭內陷最直接的治療方式就是通過手術方式治療,一般情況下手術費用為1萬元左右,因為屬于美容整形類的手術,所以難度比較大,手術費用也比較高。有很多的乳頭內陷現...詳細 »
- Q:
- A:
有的患者經過治療是可以治好的,但是也有一部分患者會留下后遺癥或者失去生命。一般來講嚴重膿毒癥患者隨時都有生命危險,需要在重癥監護病房進行治療。這種患者需要及...詳細 »
- Q:
- A:
對于繼發性乳頭內陷,對于感染手術,外傷等明顯原因造成的內陷,除后期整形修復外,應對其起因治療.而無明顯原因后天性乳頭內陷,尤其是單側內陷,應警惕乳腺癌的發生...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