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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雪飛 醫師
家庭醫生在線合作醫院
其他
精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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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 18 周時,理論上通過某些醫學檢查手段可以對胎兒性別有一定的判斷,但在我國非醫學需要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是被明確禁止的。這涉及到法律、倫理、社會等多方面因素,包括維護人口性別平衡、保障女性權益、遵循醫學倫理原則等。 1. 法律規定:我國法律嚴禁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這是為了避免因人為選擇性別導致的人口性別比例失衡等問題。 2. 倫理道德:尊重每一個生命的誕生,不因其性別而有所區別,是人類社會文明和道德的體現。 3. 社會影響:過度關注胎兒性別可能引發對女性的歧視,影響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4. 醫學風險:即使在醫學需要的情況下進行檢查,也存在一定的誤差和風險,可能對孕婦和胎兒造成不必要的心理壓力。 5. 正確觀念:懷孕過程中,孕婦和家人應更關注胎兒的健康發育,而非性別。 總之,無論在什么情況下,都應遵守法律和倫理規范,樹立正確的生育觀念,以平和、期待的心態迎接新生命的降臨。
2024-12-17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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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靜 醫師
山東大學齊魯醫院
三級甲等
皮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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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懷孕4個月后,胎兒的外生殖器發育的比較清楚了,可以通過超聲檢查的,但是需要胎兒的位置比較好的情況下,這樣才可以看清楚的,如果胎兒的位置不好,這樣可以出現誤診的情況的,如果位置好,就可以確診胎兒的性別的。這個時間是沒有問題的。
2013-12-25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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