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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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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茂華 主任醫師
江蘇省婦幼保健院
三級甲等
消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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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 50 天左右進行胃部鋇餐檢查,胎兒能否要需要綜合多方面因素來判斷,包括鋇餐劑量、輻射暴露程度、胚胎發育狀況、孕婦身體狀況以及后續的產檢結果等。 1. 鋇餐劑量:如果鋇餐使用的劑量較小,對胎兒的潛在影響可能相對較低。 2. 輻射暴露程度:鋇餐檢查可能存在一定的輻射,但單次檢查的輻射量通常有限。 3. 胚胎發育狀況:通過早期的 B 超等檢查,觀察胚胎的發育是否正常,有無胎芽、胎心等。 4. 孕婦身體狀況:孕婦自身的健康狀況良好,對胎兒的發育也較為有利。 5. 后續產檢結果:后續的唐篩、無創 DNA 檢測、大排畸等產檢項目,能更準確地評估胎兒的健康狀況。 綜合考慮以上因素,不能簡單地直接判斷胎兒能不能要。建議孕婦及時與醫生充分溝通,密切關注孕期的各項檢查,以便做出更科學合理的決策。
2024-12-18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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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軍 主任醫師
華北理工大學附屬醫院
三級甲等
婦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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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兒形成的前3個月最易受外界影響發生畸形的,而且鋇餐輻射量不小。如果你還年輕,月份小的話,建議不要這個孩子了。這個賭注太大了,萬一有問題的話,會影響孩子的一生。
2013-06-17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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