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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強 醫師
濰坊市人民醫院
三級甲等
普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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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核病治療期間懷孕是一個較為復雜的情況,需要綜合考慮多種因素,如治療藥物、病情控制程度、身體整體狀況、胎兒發育情況以及后續治療方案等。 1. 治療藥物:部分抗結核藥物可能對胎兒有潛在風險,如利福平、異煙肼等。需要評估所使用藥物的種類和劑量對胎兒的影響。 2. 病情控制:若結核病未得到有效控制,孕期可能加重病情,影響母體健康,也不利于胎兒生長。 3. 身體狀況:評估母體的營養狀況、免疫功能等,身體虛弱可能難以承受妊娠和繼續治療的雙重負擔。 4. 胎兒發育:通過超聲等檢查,了解胎兒的發育情況,判斷是否存在異常。 5. 后續治療:權衡繼續治療結核病和保障胎兒安全的方案,可能需要調整藥物或治療策略。 總之,結核病治療半年后懷孕,孩子能否要需要綜合多方面因素判斷。建議及時前往正規醫院,與醫生充分溝通,根據具體情況做出明智的決策。
2024-12-19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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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龍 醫師
邢臺市威縣第二人民醫院
二級甲等
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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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服藥療程不夠,藥物對胎兒有影響,建議你不能藥這個小孩。肺結核合理化療是治愈結核的關鍵,堅持早期、聯用、適量、規律和全程使用敏感藥物的原則,短程化療通常為6~9個月,不規律用藥、過早停藥都可影響療效或增加結核的耐藥性。
2015-11-14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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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祖洋 醫師
冠縣人民醫院
二級甲等
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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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情況不能要,抗結核藥是會導致胎兒畸形的。建議你暫時不要這個孩子,不要著急,想要孩子那需要好好的準備。
2015-11-13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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