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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魁廣 醫師
家庭醫生在線合作醫院
其他
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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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超過 28 周后一般不建議做引產,除非存在嚴重的胎兒畸形、孕婦身體狀況不適合繼續妊娠等特殊情況。這涉及到胎兒的發育、孕婦的健康、法律規定、倫理道德以及醫療風險等多方面因素。 1. 胎兒發育:孕 28 周后胎兒基本具備生存能力,此時引產對胎兒生命權利的尊重是重要考量。 2. 孕婦健康:引產手術對孕婦身體有較大創傷,孕周越大,風險越高,如出血、感染、子宮破裂等。 3. 法律規定:多數國家和地區在法律上對大孕周引產有嚴格限制,以保障生命權益。 4. 倫理道德:大孕周引產可能引發倫理爭議,需謹慎權衡。 5. 醫療風險:引產可能導致孕婦今后生育能力受損,如不孕、習慣性流產等。 總之,是否進行引產應綜合多方面因素,由專業醫生評估,并在符合法律和倫理的前提下做出決策。
2024-12-11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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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增沛 主治醫師
南陽市第一人民醫院
三級甲等
五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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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情況考慮一般懷孕就過長還是不能引產,考慮4到6個月附近情況比較適合的,所以合理的安排,注意定期到醫院檢查胎兒的發育情況的
2015-12-03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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