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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祖洋 醫師
冠縣人民醫院
二級甲等
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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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兩個月時能否做 DNA 測驗,取決于多種因素,如孕婦身體狀況、檢測目的、技術可行性、風險評估、法律規定等。 1. 孕婦身體狀況:若孕婦存在嚴重的基礎疾病,如心臟病、高血壓控制不佳等,可能不適合在此時進行檢測。 2. 檢測目的:常見的如排查胎兒染色體異常、確定親子關系等。不同目的可能有不同的檢測時機和方法。 3. 技術可行性:目前一些 DNA 檢測技術在孕早期可能還不夠成熟或準確。 4. 風險評估:檢測過程可能存在一定風險,如導致流產等。 5. 法律規定:某些地區對孕期 DNA 檢測有嚴格的法律規定和限制。 總之,懷孕兩個月能否做 DNA 測驗不能一概而論,需要綜合考慮上述多種因素。建議孕婦前往正規醫院,與專業醫生充分溝通,根據個人情況權衡利弊后再做決定。
2025-02-13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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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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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俊相 住院醫師
威縣婦女兒童醫院
二級甲等
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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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胎兒鑒定;一般孕婦懷孕10周-13周,即可以由醫生采集胎兒絨毛,16周-24周則可以采集羊水,技術成熟的婦產科醫院在16周-30周都可以采集羊水,進行DNA鑒定的。你好;你可以在懷孕3個月時去三甲或三甲以上醫院做羊水穿刺術抽取羊水做DNA鑒定的。
2015-12-18 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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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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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宗彥 主治醫師
家庭醫生在線合作醫院
其他
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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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可以的,產前親子鑒定需要在胎兒在15-28周采集胎兒羊水,這是懷孕期親子鑒定最安全的階段注意飲食,多吃蔬菜,水果,少吃油炸,高熱量及辛辣食物,保證充足的睡眠時間,以及樂觀開朗的心態。最好再遠離有輻射的環境
2015-12-18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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