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歲甲亢患者服藥后復查相關問題咨詢
我今年36歲,兩個月前檢查出甲亢。吃藥第一個月去復查了一下肝功能。還正常。請問往候多長時間去復查一次。謝謝剛得病時我的化驗單:TSH:0.01.。FRT4:40.19.。FT3:13.81..TPOAB:618.3..現在我吃的藥是;肌苷片。維生素B4.和丙硫氧嘧啶片。都是每日三次,每次兩片。請問可以嗎?是化驗肝功能,還是化驗FT3。FT4。TSH。還是兩項都化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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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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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濤 主治醫師
河北省邢臺市威縣人民醫院
二級甲等
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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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亢患者在治療過程中,復查的時間間隔、復查項目以及用藥情況都需要科學合理安排,包括病情變化、藥物副作用、治療效果、個體差異以及醫生建議等。 1. 病情變化:如果癥狀穩定,如心慌、手抖、多汗等明顯改善,可 4 - 6 周復查一次。若癥狀反復或加重,應及時就醫復查。 2. 藥物副作用:丙硫氧嘧啶片可能引起白細胞減少、肝損傷等。服用肌苷片和維生素 B4 有助于減輕副作用,但仍需 2 - 4 周復查血常規和肝功能。 3. 治療效果:一般 4 - 6 周復查 FT3、FT4、TSH,以評估藥物對甲狀腺功能的調節效果,便于調整藥量。 4. 個體差異:部分患者對藥物反應不同,可能需要更頻繁的復查來確保治療安全有效。 5. 醫生建議:最終復查時間應遵循醫生根據具體情況給出的建議。 總之,甲亢患者要重視復查,以便及時調整治療方案,促進康復。同時,應嚴格遵醫囑用藥,注意休息,避免勞累和精神刺激。
2025-02-24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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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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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俊相 住院醫師
威縣婦女兒童醫院
二級甲等
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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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這種情況建議繼續服用藥物治療,一般三個月檢查一下肝功能以及甲狀腺功能。提問者對于答案的評價:ooo666:謝謝
2015-12-29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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