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施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的通知[轉自藥壇談藥——運動損傷用藥指導論壇]
關于施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的通知衛醫發〔2004〕285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各軍區、各軍兵種聯(后)勤部衛生部,總參三部后勤部衛生處、總參管理保障部、總政直工部、總裝后勤部衛生局,武警部隊后勤部衛生部:為推動合理使用抗菌藥物、規范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用藥行為,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總后衛生部共同委托中華醫學會會同中華醫院管理學會藥事管理專業委員會和中國藥學會醫院藥學專業委員會,組織有關專家制訂了《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現予發布施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應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在執行中的意見和建議,請地方及時向中華醫學會反映,軍隊向全軍藥學專業委員會反映。附件: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doc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總后衛生部二○○四年八月十九日發布時間:2004-10-91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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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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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志全 主治醫師
河北醫科大學附屬平安醫院
二級甲等
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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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細菌、病毒、支原體、衣原體等多種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遍布臨床各科,其中細菌性感染最為常見,因此抗菌藥物也就成為臨床最廣泛應用的藥物之一。在抗菌藥物治愈并挽救了許多患者生命的同時,也出現了由于抗菌藥物不合理應用導致的不良后果,如不良反應的增多,細菌耐藥性的增長,以及治療的失敗等,給患者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響。抗菌藥物的不合理應用表現在諸多方面:無指征的預防用藥,無指征的治療用藥,抗菌藥物品種、劑量的選擇錯誤,給藥途徑、給藥次數及療程不合理等。為提高細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療水平,保障患者用藥安全及減少細菌耐藥性,特制訂《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以下簡稱《指導原則》)。《指導原則》對感染性疾病中最重要的細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療原則、抗菌藥物治療及預防應用指征以及合理給藥方案的制訂原則進行闡述,并列出常用抗菌藥物的適應證及注意事項,各種常見細菌性感染的病原治療,以期達到提高我國感染性疾病的抗菌治療水平,減緩細菌耐藥性的發展,降低醫藥費用的目的。《指導原則》共分四部分,一是“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基本原則”,二是“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管理”,三是“各類抗菌藥物的適應證和注意事項”,四是“各類細菌性感染的治療原則及病原治療”。對上述內容有以下幾點說明。1、本《指導原則》為臨床應用抗菌藥物獲取最佳療效,并最大程度避免或減少不良反應而制定,不是教材或參考書,也不涉及具體的給藥方案。2、本《指導原則》主要限于治療細菌、支原體、衣原體、立克次體、螺旋體、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抗菌藥物,不包括各種病毒性疾病和寄生蟲病的治療藥物。3、本《指導原則》中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基本原則在臨床治療中必須遵循,各類抗菌藥物的適應證和注意事項以及各種感染的病原治療則供臨床醫師參考。4、為加強對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管理,本《指導原則》對抗菌藥物應用中的管理也提出了要求,應當遵循。5、本《指導原則》僅涉及國內臨床常用抗菌藥物的部分品種,重點介紹各類藥物的抗菌作用、適應證和注意事項,有關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詳細內容仍應參考有關專業書籍。6、本《指導原則》中涉及臨床各科部分常見和重要的感染性疾病,其他未涉及的感染仍應參考有關專業書籍。7、在醫療工作中臨床醫師仍應結合患者具體情況,制訂個體化給藥方案。8、“病原治療”中除本《指導原則》所列通常選用的藥物品種外,臨床醫師可根據患者臨床情況、細菌耐藥性及當地藥物供應情況選用最合適的抗菌藥物。中華醫學會中華醫院管理學會藥事管理專業委員會中國藥學會醫院藥學專業委員會
2016-01-03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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