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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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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俊相 住院醫師
威縣婦女兒童醫院
二級甲等
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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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并發淋巴瘤的治療是復雜的,應個體化,根據胎次、妊娠期病情危重程度及妊娠期限,全面權衡利弊放、化療可使疾病控制在相當的階段,局部的病變可放療,而廣泛淋巴受累則需要全身化療不論放療還是化療均給母體和胎兒帶來不利的影響,對母體來說,可增加母體出血和易感染的危險性;對胎兒則可引起胎兒畸形、流產、宮內生長遲緩、死胎等危險(表2)1.放射治療適合早期患者,進行全身淋巴結的照射,療程6周,5年存活率為84%,半年以上放療后可存活10年。2.化學療法以聯合化療效果最好,可明顯改善晚期病人的預后。國外報道用MOPP方案,治療6個療程可使晚期病人的完全緩解率達到80%,5年無病存活率為68%。3.產科處理要點妊娠對本病的病程無明顯影響,但是在妊娠期間進行放療和化療可增加母體的感染和出血的危險,引起胎兒畸形和死亡。因此,妊娠早期應積極終止妊娠在妊娠中期和晚期可先試行低度或中等劑量的放射治療,待妊娠結束后再做正規的放射或化療。分娩后預防出血和感染,并注意產婦的全身情況,給予一般支持療法。
2016-01-10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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