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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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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宇 副主任醫師
齊齊哈爾市中醫醫院
三級甲等
中醫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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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三個多月檢查HIV被要求去別的醫院復檢,可能有多種原因,如初次檢測結果不明確、檢測方法的局限性、樣本誤差、存在感染風險因素、醫院檢測條件限制等。 1. 初次檢測結果不明確:有時初次檢測可能出現模棱兩可的結果,需要進一步復檢以明確。 2. 檢測方法的局限性:不同檢測方法的準確性和靈敏度可能存在差異。 3. 樣本誤差:采集的樣本可能受到污染或不符合檢測要求。 4. 存在感染風險因素:比如有過高危行為史。 5. 醫院檢測條件限制:某些醫院的檢測設備和技術有限,無法進行更精確的檢測。 總之,遇到這種情況不必過于驚慌,遵醫囑進行復檢是為了更準確地判斷是否感染HIV,以便采取相應的措施保障母嬰健康。
2025-03-20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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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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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俊相 住院醫師
威縣婦女兒童醫院
二級甲等
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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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對于HIV檢測要求技術落后較高,并不是每個醫院都有能力做,醫生推薦你去其他有能力做的醫院,也沒有什么問題,不必過于擔心。這也只是常見的孕檢項目,這樣排除一下也是必要的,也是對胎兒負擔,不要有心理負擔,這樣反而會影響到胎兒。
2016-01-18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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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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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志全 主治醫師
河北醫科大學附屬平安醫院
二級甲等
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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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據你的描述看,可能是HIV抗體檢查這項存有疑問,或試劑缺如,你應該問清楚原因。因為艾滋病抗體檢查有假陽性的幾率,檢查結果不能確診時,會提醒患者去上級醫院復查。
2016-01-18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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