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早期用藥孩子能要嗎?
我愛人27歲,2012年6月28日月經最后一天?我愛人27歲,2012年6月28日月經最后一天,7月6日-12日,因頭暈惡心輸液7天,用了甲硝銼和左氧氟沙星等藥,但后來發現懷孕了,應該有30天以上了,孩子能要嗎?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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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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軒存旺 醫師
家庭醫生在線合作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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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孕早期使用了甲硝唑和左氧氟沙星等藥物,孩子是否能要,需要綜合多方面因素來判斷,包括用藥時間、劑量、藥物特性、胚胎發育情況以及孕婦個體差異等。 1. 用藥時間:孕早期是胎兒器官形成的關鍵時期,一般來說,受孕后 2 周內用藥相對影響較小,受孕 3-8 周影響較大。您愛人用藥時間處于受孕后 1-2 周左右,存在一定風險。 2. 藥物劑量:藥物劑量越大,潛在風險可能越高。但具體影響程度還需綜合其他因素判斷。 3. 藥物特性:甲硝唑屬于孕婦禁用藥物,可能對胎兒有致畸作用;左氧氟沙星也可能影響胎兒軟骨發育。 4. 胚胎發育:可通過超聲等檢查觀察胚胎發育情況,如是否有胎心胎芽、孕囊形態等。 5. 孕婦個體差異:不同孕婦對藥物的敏感性和耐受性不同,有的可能影響較小。 綜合考慮,不能簡單地判斷孩子一定能要或不能要。建議及時到正規醫院進行詳細的產前檢查和咨詢,密切監測胎兒發育,再做決定。
2025-01-25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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