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夫妻雙方都做了乙肝檢查,2...
2010年9月夫妻雙方都做了乙肝檢查,2011年5月一塵懷孕,現在2011年9月去醫院孕檢,醫生說又要夫妻雙方再做乙肝檢查,請問醫學專家有否有必要再做?為什么?還有,醫生還說要做胎兒的耳朵檢查,那么請問如果胎兒耳朵有問題的話可以治好嗎?是否有必要做耳朵檢查?還有就是孕檢是每個月至少要去1次以上,這樣算下來到出生的話至少要去10幾次,而且我們是去省婦幼看的,車費每次都要100多元,記得我姐姐以前懷孕時總共才檢查了3次,小侄子現在不也好好的嗎,請問醫學專家:孕檢是否有必要每個月都去?哪些孕檢項目的必須要做的?胎兒現在已經進5個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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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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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立存 主治醫師
淮北口腔醫院
其他
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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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病毒感染的途徑很多,如果您和愛人沒有做過乙肝疫苗接種,那為了明確孕期情況,相隔上次檢查有半年以上還是有必要查一下的。目前胎兒聽力檢查是國家要求做的項目,有條件的醫院都要開展了,目的是為了排查胎兒先天性的聽力問題,減少殘疾兒的出生率。先天性的聽力障礙沒有什么能治好的。所以從優生優育的檢查來看,這也是必須的。如果您當地沒有做這些檢查的醫院,那去省婦幼看也就花點車票錢,相對于萬一孩子有問題查不出來還出生了以后花的錢來說,可以忽略不計了呵,如果用別人什么檢查也不做孩子不也好好的做為你做不做檢查的依據,那您可以什么檢查都不用做了。解放前懷孕的人有什么檢查可做的?也沒有看到滿大街都是不正常的人嘛。人還在家生呢。胎兒的發育是動態的過程,所以檢查也是動態和連續的,這所以規定一個月檢查一次不是憑空規定的。是為了把孩子發生異常的檢出率達到一個盡可能高的幾率,以減少不良兒出生對家庭及社會的不利影響。一般早孕或中孕20周前做唐氏篩查及神經管畸形篩查,血糖檢測,ABO血型抗體效價檢測。26周前做一次三維超聲檢查。27周后聽力篩查。32周普通B超檢查判斷胎兒有無發育遲緩的表現。孕足月B超查胎盤功能及臍血流,羊水量。
2016-03-14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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