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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淑敏 醫師
山東大學齊魯醫院
三級甲等
普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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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 33 周+一般不建議引產,除非存在嚴重的胎兒畸形、孕婦身體狀況危及生命、胎兒宮內死亡、孕婦患有嚴重疾病無法繼續妊娠、不可抗拒的社會因素等。 1. 胎兒畸形:如果通過產前檢查發現胎兒存在嚴重的結構或染色體異常,影響其生存質量,經多學科會診評估后,可能考慮引產。 2. 孕婦身體狀況:如孕婦出現嚴重的妊娠期高血壓、心臟病等,繼續妊娠可能危及生命,此時需要權衡利弊決定是否引產。 3. 胎兒宮內死亡:若監測發現胎兒已在宮內死亡,需要及時引產以避免對孕婦造成更大傷害。 4. 孕婦嚴重疾病:孕婦患有嚴重的糖尿病、腎病等,病情難以控制,無法承受繼續妊娠,可能需引產。 5. 不可抗拒的社會因素:如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 總之,懷孕 33 周+引產是一個非常慎重的決定,需要綜合多方面因素評估,并在正規醫院由專業醫生進行判斷和操作。
2024-12-17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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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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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昕 醫師
安徽省立醫院
三級甲等
PET-CT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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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懷孕三十三周引產的,但引產有可能會導致下次習慣性流產或不孕的發生,建議你自己慎重考慮,有條件的話,最好留下孩子較好。
2014-03-22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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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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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浩慶 醫師
肇慶市大旺開發區醫院
一級
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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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分析: 懷孕三十三周如果孕檢沒有確診胎兒有明顯發育異常,可以影響出生以后生命生存的,已經不能進行引產。一般現在引產時間最多不超過二十八周。意見建議:您現在的孕周已經超過引產時間,如果孩子發育正常應繼續妊娠等待順產。
2014-01-06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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