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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雪梅 副主任醫師
韶關市第一人民醫院
三級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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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達到或超過42周,稱為過期妊娠。經過嚴格產檢后,醫院會在孕婦妊娠近41周左右決定終止妊娠,避免出現過期妊娠的情況。具體的引產方法要根據孕媽媽的自身條件以及胎兒的大小來評估,通常可以考慮水囊引產、催產素的引產、小劑量的前列腺素引產。
2019-12-01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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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建平
主任醫師
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 產科
張建平主任醫師 回答了: 如何判斷是否過期妊娠?
張建平主任醫師 回答了: 什么樣算過期妊娠?發病率多高?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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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過期妊娠? 凡平時月經周期規則,妊娠達到或超過42周尚未臨產,稱過期妊娠(posttermpregnancy)。其發生率占妊娠總數的5%~12%。過期妊娠的圍生兒病率和死亡率增高,并隨妊娠期延長而增加。妊娠43周時,圍生兒死亡率為妊娠足月分娩者的3倍,且初產婦過期妊娠胎兒較經產婦胎兒危險性增加。過期妊娠是影響圍生兒發育與生存的病理妊娠。然而預防其發生并不困難,只要加強宣教使孕婦及家屬認識過期妊娠的危害性,定期行產前檢查,適時結束分娩,不要等到過期妊娠時再處理,即可降低其發生率。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