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熾明 副主任醫師
擅長:泌尿系腫瘤、泌尿系結石、前列腺疾病的微創腔鏡診治....[詳情]
“癌癥在幾十年前早就有解了,只是真相一直被隱瞞, 直到因特網的發展,這個的解答才漸漸流傳開來。 如果你有癌癥,最重要的就是要在短期內盡可能攝取到最大量的維生素B17。在七百億美元的化療工業的今天,依靠癌癥討生活的人數比死于癌癥的人還多。”
最近,以上這段驚人的消息在網絡上廣為流傳,引起了很多爭論。如果癌癥已經被攻克,這確實是個好消息。可維生素B17究竟是個什么東西,它的作用是否真的這么神奇呢?
維生素B17指的其實是一種氰苷類的物質,由苦杏仁苷衍生而來,結構與性質都與苦杏仁苷類似。雖然被冠以“維生素B17”的名號,但它的維生素地位從沒有受到科學界的廣泛認可,也就是說,“維生素B17”并不是真正的維生素。目前沒有可靠的證據可以證實補充這種物質的益處,也沒有證據表明人體缺乏這種物質會有什么確切的不良后果。
人們把苦杏仁苷當做藥物使用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9世紀。在19世紀末,人們就曾嘗試將它做成抗腫瘤藥物。1892年,這樣的藥劑在德國上市,但此后不久由于效果不佳且毒性較大而撤出市場。到了20世紀50年代,恩斯特父子(Ernst T. Krebs, Sr. and Ernst, Jr.)將苦杏仁苷分子進行改造,得到了一種人工合成的苦杏仁苷類似物,并為它注冊了商品名“Laetrile”,四處宣傳其抗癌效果。一開始,他們宣稱這種物質能夠治療和控制癌癥,后來,小恩斯特•克雷布斯又提出這種物質是人體必需的營養素,如果缺乏則會導致癌癥,并把它稱為“維生素B17”。不過,這些看似光鮮的宣傳語從來沒有得到研究證據的支持。
為了驗證Laetrile和苦杏仁苷類物質的抗癌效果,科學家們進行了不少試驗,從細胞實驗到動物試驗,再到臨床試驗都有報道。在某些試驗中,苦杏仁苷類物質顯示出了一些抗癌的跡象,比如一定程度上誘導腫瘤細胞凋亡。但絕大多數研究,尤其是結果最具使用指導意義的臨床研究,都得出了無效的結論。2006年發表于權威循證醫學數據庫考科藍圖書館(The Cochrane Library,中文也可譯作“科克倫圖書館”)的一項系統評價匯總了此前有關Laetrile療效的全部臨床研究,得出的結論為“沒有證據支持該物質能使癌癥患者獲益”[4],由此印證了這種物質并不是什么抗癌利器,更談不上破解癌癥難題的鑰匙。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美國醫學會(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等多家專業機構也均不認可Laetrile的治療效果。
如果只是療效值得懷疑,而安全性有保障的話,那么Laetrile 或許還能作為一種保健品供人們選擇,但事實并非如此。苦杏仁苷類的物質本身無毒,但當它們被β-葡萄糖苷酶代謝分解后,就會產生有毒的氫氰酸。人體本身不產生β-葡萄糖苷酶,但人腸道中的細菌可以產生這種酶,因此服用此類物質仍有中毒的風險。Laetrile作為保健品出售,對劑量和用法都沒有嚴格規定,使用者又只是聽信廣告宣傳,對它的安全隱患認識不足,因此容易造成使用過量。不止如此,如果將其與其他一些藥物或保健品同時使用(比如維生素C),還會促使更多氫氰酸產生,使毒性進一步加大。醫學期刊《藥物治療年鑒》(the annals of pharmacotherapy)上就曾有過因同時服用大劑量維生素C和苦杏仁苷導致氰化物中毒致死的病例報道[5]。出于安全考慮,早在上世紀60年代,美國多個州就禁止了Laetrile的銷售,小恩斯特•克雷布斯還曾因違法銷售危險藥品而被判罰款和監禁。現在,Laetrile制劑已經在大部分地方銷聲匿跡了,只有墨西哥等少數國家和地區還允許出售。
結論:謠言破解。 所謂的“維生素B17”根本就不是維生素,也夠不上成為抗癌藥品的資格,對人體無益而有害。服用這種物質不能預防癌癥,也不能控制癌癥,更不能治愈癌癥。貿然用它替代正規的藥物治療只會帶來病情延誤和氰化物中毒的風險。
(責任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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