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熾明 副主任醫師
擅長:泌尿系腫瘤、泌尿系結石、前列腺疾病的微創腔鏡診治....[詳情]
一、藥物安全公告
2011年1月13日,美國FDA發布公告,要求制藥企業限制對乙酰氨基酚處方藥(主要是對乙酰氨基酚和阿片類鎮痛藥的復方制劑)的規格,即單位劑量(每片、每粒或其他劑量單位)的含量不超過325毫克,以保證患者的用藥安全。
此外,還將在含對乙酰氨基酚處方藥的包裝標簽上增加黑框警告,以強調可能發生的嚴重肝損傷,以及增加警示信息以強調可能發生的過敏反應風險,如面部、口腔、咽喉腫脹,呼吸困難,瘙癢,皮疹。
FDA希望通過這些措施來降低對乙酰氨基酚發生嚴重肝損傷和過敏反應的風險。
對乙酰氨基酚,無論作為處方藥還是非處方藥均是廣泛使用、作用明確的解熱鎮痛藥,也是美國使用最普遍的藥物之一。比如,處方藥中的維柯丁(Vicodin, Lortab)是對乙酰氨基酚和氫可酮的復方制劑;泰勒寧(Tylox, Percocet)是對乙酰氨基酚和羥考酮的復方制劑。含對乙酰氨基酚的非處方藥產品(如泰諾)不受此次要求的影響。FDA此前已要求含對乙酰氨基酚的非處方藥產品在包裝標簽中加入可能導致肝損傷的警示信息。FDA將針對非處方藥產品繼續開展評價,以降低這些產品中對乙酰氨基酚相關的肝損傷發生風險。FDA會進一步研究制定單獨針對含對乙酰氨基酚非處方藥的安全性措施,如修訂對乙酰氨基酚的非處方藥專論。
二、給患者的補充信息
1、所有的藥物都是有一定的風險,但含有對乙酰氨基酚的藥物在醫生指導下正確使用時是安全且有效的。
2、在沒有醫生指導下,患者不可擅自停止使用鎮痛類復方制劑。
3、在使用含有對乙酰氨基酚成份的藥品時(包括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應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并咨詢藥師。
4、不要同時服用兩種及以上含有對乙酰氨基酚成份的藥物。
5、應按醫囑服用含對乙酰氨基酚的藥物,注意不能超量使用。服用含對乙酰氨基酚藥物時,不要飲酒。
6、如果有下列情況,請立即停止用藥并咨詢醫生:沒有遵從醫囑過量服用對乙酰氨基酚;發生過敏反應,如面部、口腔、咽喉腫脹,呼吸困難,瘙癢,皮疹。
7、如發生不良反應,請通過頁面下方的聯系方式報告給FDA不良反應監測系統。
三、給醫療保健專業人士的補充信息: 對乙酰氨基酚每單位劑量(每片、每粒或其他劑量單位)的規格限定在不超過325毫克。這一決定不影響對乙酰氨基酚的現有用法用量,如每日服用的片(粒或其他單位)數或給藥間隔。比如,某藥品含500毫克對乙酰氨基酚和阿片類藥物,原用法用量時每次1-2片(粒或其他單位),每4-6小時一次。規格降低到325毫克后,用法用量不發生改變,但卻可以降低對乙酰氨基酚的日用劑量。
1、患者每日服用對乙酰氨基酚的最大劑量為4克。
2、有報道對乙酰氨基酚可導致嚴重肝損傷,包括急性肝衰竭、肝移植和死亡。
3、教育患者在使用含有對乙酰氨基酚成份的藥品(包括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時應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避免同時服用多種含對乙酰氨基酚的藥物。
4、告知患者服用含對乙酰氨基酚的藥物時不要飲酒。
5、使用含對乙酰氨基酚藥物,罕見過敏反應和超敏反應。
6、建議患者發生下列情況時應立即停藥并咨詢醫生:沒有遵從醫囑過量服用對乙酰氨基酚;發生過敏反應,如面部、口腔、咽喉腫脹,呼吸困難,瘙癢,皮疹。
7、如發生不良反應,請通過頁面下方的聯系方式上報FDA不良反應監測系統。
四、資料匯總和討論 近年來,多項研究分析了對乙酰氨基酚相關的肝損傷發生率,也有文獻報道了對乙酰氨基酚相關的肝損傷程度。
1、據調查,自1998年至2003年,對乙酰氨基酚為美國引起急性肝衰竭最多的藥物,其中48%( 275例中有131例)是因意外過量服用該藥物引起的。
2、2007年美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CDC)的一份報告估計,全國每年有1600例急性肝衰竭病例,對乙酰氨基酚是導致肝衰竭最主要的原因。
3、從3個不同的監測系統中得到的綜合數據顯示,在1991-1998年間,對乙酰氨基酚過量引起的醫療事故約有56000例急診、26000例住院以及458例死亡。
4、一項綜合了美國22家專業醫療中心的研究顯示,1998年到2003年期間由對乙酰氨基酚引起的肝損傷是急性肝衰竭的首要原因。研究還發現無意識的用藥過量的比例很高,患者大多是誤用了過多的藥物。一篇發表于2007年的研究也證實了上述觀點。當然也有一些嚴重肝損傷的病例是故意過量服用對乙酰氨基酚引起的。
5、研究表明,消費者常常是因過量服用對乙酰氨基酚(包括處方藥和/或非處方藥)而發生肝損傷。中毒暴露監測系統(TESS)(現更名為全國中毒數據系統NPDS)收集了來自61個中毒控制中心的求救電話,監測數據顯示,2005年因過量服用對乙酰氨基酚導致嚴重損傷的中毒事件中有1187例與非處方藥單方制劑相關,653例與非處方藥復方制劑相關,1470例與對乙酰氨基酚和阿片類復方制劑相關。
2009年6月29-30日,FDA舉行了藥物安全和風險管理委員會、非處方藥物咨詢委員會、麻醉和生命維持藥物咨詢委員會的聯席會議。會上,FDA就對乙酰氨基酚相關的肝損傷風險進行了重點討論,并全面回顧了對乙酰氨基酚的安全性及相關背景資料。
咨詢委員會建議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在含對乙酰氨基酚處方藥的標簽上增加黑框警告,復方制劑撤市,降低對乙酰氨基酚的單位劑量。FDA決定限制對乙酰氨基酚處方藥的單位劑量,同時也考慮了專家委員會有關非處方藥的建議。通過限制對乙酰氨基酚的最大單位劑量為325毫克,將有助于減少患者因用藥過量而產生的不良反應。
資料來源: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責任編輯:蔡妙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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