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熾明 副主任醫師
擅長:泌尿系腫瘤、泌尿系結石、前列腺疾病的微創腔鏡診治....[詳情]
事件:FDA建議醫務人員停止使用處方藥中對乙酰氨基酚單位含量(每片、每粒膠囊或單位其它劑型)超過325毫克的復方制劑。當對乙酰氨基酚單位劑量超過325毫克時,沒有數據顯示其額外效益大于增加的肝損傷風險。對乙酰氨基酚超劑量使用可能導致嚴重的肝損傷,甚至肝衰竭、肝移植和死亡,減少單位劑量中對乙酰氨基酚的含量能夠降低這一風險。
對乙酰氨基酚引起的嚴重肝損傷主要出現在以下患者中:
* 在24小時內服用的含對乙酰氨基酚的藥物超過處方劑量;
* 同時服用一種以上含對乙酰氨基酚的藥物;
* 在服用含對乙酰氨基酚的藥物時飲酒。
背景:2011年1月FDA發出通知,要求各生產商限制處方類復方藥物中對乙酰氨基酚的含量,每片或每粒膠囊不超過325毫克,完成時間截至2014年1月14日。服用過量的對乙酰氨基酚可能導致嚴重的肝損傷,FDA采取上述措施的目的是幫助消費者避免這一風險。這類處方藥一般含有對乙酰氨基酚和另外一種治療疼痛的成分(主要是阿片類),通常這類藥品用于緩解疼痛,比如急性損傷,外科手術或牙科手術后的疼痛。
對乙酰氨基酚還是一種廣泛使用的用于解熱鎮痛的非處方藥,通常和其它成分如治療咳嗽和感冒的藥物復方。FDA將在另外一項管理程序中對含乙酰氨基酚的非處方藥采取措施。很多消費者經常意識不到許多產品(無論是處方藥還是非處方藥)中都含有對乙酰氨基酚,因此容易導致無意的過量服用。
大部分生產商已經自覺遵守了FDA的要求,但是仍然有部分復方藥物中對乙酰氨基酚的單位含量超過325毫克。近期,FDA將啟動程序,撤銷市場上對乙酰氨基酚單位含量超過325毫克的復方藥物的許可。
建議:醫務人員應考慮使用對乙酰氨基酚含量為325毫克或更低的復方藥物。FDA還建議,當藥劑師收到的復方藥物處方中對乙酰氨基酚的單位劑量超過325毫克時,請聯系處方醫師并討論是否可以應用對乙酰氨基酚含量較低的藥物。如果必要的話,處方中仍然可以含有兩片藥片或兩粒膠囊,在這種情況下,對乙酰氨基酚的總劑量可以達到650毫克(兩個325毫克的劑量之和)。在確定個體的用藥劑量時,醫務人員應時刻注意復方藥物處方中對乙酰氨基酚和阿片類成分的含量。
資料來源: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責任編輯:蔡妙瑩 )
文章關鍵詞:
如果出現這一系列癥狀 就要留意是否“肝衰竭”找上門
醫生表明:治療肝衰竭 去除病因是“關鍵”
“人工肝”能有效治療肝衰竭 起部分替代肝臟功能的作用
醫生提醒:抗病毒治療不能擅自“停藥” 否則很可能出現肝衰竭
一、藥物安全公告詳細>>
對乙酰氨基酚藥物對肝損害是最主要的不良反應,其次是引起腎衰,此外也可能導致血小板減少、哮喘發作等癥狀。根據FDA統計,在1998年至20……詳細>>
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FDA)近日發出公告,限制醫生對含有對乙酰氨基酚成分感冒藥的臨床應用。FDA表示,過量服用對乙酰氨基酚……詳細>>
【生產廠商】拜耳醫藥有限公司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