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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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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龍 醫師
邢臺市威縣第二人民醫院
二級甲等
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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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后進行檢查的時間安排較為重要,通常建議在停經 6-8 周、11-13 周+6 天、16-20 周、22-26 周、28-36 周、37-41 周分別進行檢查,以確保母嬰健康。 1. 停經 6-8 周:主要確認是否宮內妊娠,觀察孕囊、胎芽及胎心的情況。 2. 11-13 周+6 天:進行 NT 檢查(頸項透明層厚度檢查),初步篩查胎兒染色體異常。 3. 16-20 周:唐篩檢查,評估胎兒患唐氏綜合征的風險。 4. 22-26 周:進行四維彩超大排畸,全面觀察胎兒的結構發育。 5. 28-36 周:每兩周進行一次產檢,監測胎兒生長發育、胎位、羊水量等。 6. 37-41 周:每周進行產檢,評估分娩方式,準備待產。 總之,孕婦應按照醫生建議的時間節點進行產檢,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并采取相應措施,保障母嬰安全。
2024-10-13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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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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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俊相 住院醫師
威縣婦女兒童醫院
二級甲等
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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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身體沒有其它不適可等到十二周去檢查,我還沒去過呢
2024-10-13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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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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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祖洋 醫師
冠縣人民醫院
二級甲等
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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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在懷孕十二周的時候才可以去檢查的,但是有的人中途可能會出現已經見紅的現象這個時候也可以提前去做一個B超進行檢查的,
2024-10-13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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