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癲癇患者服用藥物須要注意?
癲癇病的出現是許多的人都要注意許多的問題,癲癇病人要主動的注意日常生活中本人用藥的問題,主動的來注意癲癇病的出現,盡快的做好正確的預防,那么,兒童癲癇患者服用藥物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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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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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醫生
九江泌尿科醫院
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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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癲癇醫治期間,應攜帶診療卡或病歷,定期到醫院復診,進行體檢和必要的實驗室檢查,如檢查血、尿常規,肝腎臟功能、血氨、血乳酸等。一般在癲癇未控制前,依據大夫的要求,應2周或1~3個月復診1次癲癇控制后,6個月到1年復診1次。同時,因生病患兒須要服用其他藥物時,應仔細閱讀相關藥物說明書,應盡量避免服用禁止服用或細心服用的藥物。須要應用的藥物應在醫師的指導下用藥。 (2)在日常的學習和日常生活中,癲癇患者兒童應盡量避免危險行為,能合適參加一些相對比較安全的體育活動,但應該避免游泳、跳水、爬山、攀巖、滑翔、跳傘、沖浪等活動。癲癇患兒還應注意休息、合理飲食,規避煙、酒、濃茶,保持精神愉快、心情舒暢和情緒樂觀,消除任何恐懼和自卑心理,樹立戰勝病情的信心和決心。 (3)當服用抗癲癇藥物出現不好的反應時,應不斷堅持按時服藥,并盡快、盡快向醫師反映,不要隨意停藥或加減藥量,以免誘發或加重癲癇發病或藥物中毒。 (4)選擇一類合適的抗癲癇藥物,從小劑量開始服用,隨后酌情適當增加劑量。假如有或者還應測定藥物的血藥濃度,以便更科學地調整兒童病人的用藥劑量。待劑量確定后就應長期維持醫治不變,每日服藥的次數和劑量都要恒定,不能輕易改動。只有正規服藥達2~3個月上述而的確無效時,才考慮在大夫的指導下換藥或加服其他藥物。 (5)在專科醫師的指導下,長期、合理、規律地服用藥物,兒童病人及家長要對醫治有相當的耐心和恒心。當癲癇無發作超過2~3年時,在醫師的指導下開始緩慢減少用藥,連續1~2年完全停止服藥。
2016-12-09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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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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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珊
成都精神病醫院
精神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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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癲癇醫治期間,應攜帶診療卡或病歷,定期到醫院復診,進行體檢和必要的實驗室檢查,如檢查血、尿常規,肝腎臟功能、血氨、血乳酸等。一般在癲癇未控制前,依據大夫的要求,應2周或1~3個月復診1次癲癇控制后,6個月到1年復診1次。同時,因生病患兒須要服用其他藥物時,應仔細閱讀相關藥物說明書,應盡量避免服用禁止服用或細心服用的藥物。須要應用的藥物應在醫師的指導下用藥。 (2)在日常的學習和日常生活中,癲癇患者兒童應盡量避免危險行為,能合適參加一些相對比較安全的體育活動,但應該避免游泳、跳水、爬山、攀巖、滑翔、跳傘、沖浪等活動。癲癇患兒還應注意休息、合理飲食,規避煙、酒、濃茶,保持精神愉快、心情舒暢和情緒樂觀,消除任何恐懼和自卑心理,樹立戰勝病情的信心和決心。 (3)當服用抗癲癇藥物出現不好的反應時,應不斷堅持按時服藥,并盡快、盡快向醫師反映,不要隨意停藥或加減藥量,以免誘發或加重癲癇發病或藥物中毒。 (4)選擇一類合適的抗癲癇藥物,從小劑量開始服用,隨后酌情適當增加劑量。假如有或者還應測定藥物的血藥濃度,以便更科學地調整兒童病人的用藥劑量。待劑量確定后就應長期維持醫治不變,每日服藥的次數和劑量都要恒定,不能輕易改動。只有正規服藥達2~3個月上述而的確無效時,才考慮在大夫的指導下換藥或加服其他藥物。 (5)在專科醫師的指導下,長期、合理、規律地服用藥物,兒童病人及家長要對醫治有相當的耐心和恒心。當癲癇無發作超過2~3年時,在醫師的指導下開始緩慢減少用藥,連續1~2年完全停止服藥。
2016-12-09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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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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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醫生
家庭醫生在線合作醫院
其他
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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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癲癇醫治期間,應攜帶診療卡或病歷,定期到醫院復診,進行體檢和必要的實驗室檢查,如檢查血、尿常規,肝腎臟功能、血氨、血乳酸等。一般在癲癇未控制前,依據大夫的要求,應2周或1~3個月復診1次癲癇控制后,6個月到1年復診1次。同時,因生病患兒須要服用其他藥物時,應仔細閱讀相關藥物說明書,應盡量避免服用禁止服用或細心服用的藥物。須要應用的藥物應在醫師的指導下用藥。 (2)在日常的學習和日常生活中,癲癇患者兒童應盡量避免危險行為,能合適參加一些相對比較安全的體育活動,但應該避免游泳、跳水、爬山、攀巖、滑翔、跳傘、沖浪等活動。癲癇患兒還應注意休息、合理飲食,規避煙、酒、濃茶,保持精神愉快、心情舒暢和情緒樂觀,消除任何恐懼和自卑心理,樹立戰勝病情的信心和決心。 (3)當服用抗癲癇藥物出現不好的反應時,應不斷堅持按時服藥,并盡快、盡快向醫師反映,不要隨意停藥或加減藥量,以免誘發或加重癲癇發病或藥物中毒。 (4)選擇一類合適的抗癲癇藥物,從小劑量開始服用,隨后酌情適當增加劑量。假如有或者還應測定藥物的血藥濃度,以便更科學地調整兒童病人的用藥劑量。待劑量確定后就應長期維持醫治不變,每日服藥的次數和劑量都要恒定,不能輕易改動。只有正規服藥達2~3個月上述而的確無效時,才考慮在大夫的指導下換藥或加服其他藥物。 (5)在專科醫師的指導下,長期、合理、規律地服用藥物,兒童病人及家長要對醫治有相當的耐心和恒心。當癲癇無發作超過2~3年時,在醫師的指導下開始緩慢減少用藥,連續1~2年完全停止服藥。
2016-12-09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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