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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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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蘭闊 醫師
家庭醫生在線合作醫院
其他
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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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生素產品中的保健品和非處方藥在適用人群、審批標準、成分含量、功效宣稱以及監管力度等方面存在區別。 1.適用人群:保健品適用于一般健康人群補充營養;非處方藥則針對特定維生素缺乏癥患者。例如維生素 C 缺乏導致的壞血病患者可能需服用維生素 C 非處方藥。 2.審批標準:保健品審批相對寬松;非處方藥審批嚴格,需經過大量臨床試驗。像維生素 D 非處方藥的審批要求高于保健品。 3.成分含量:保健品中維生素含量通常較低;非處方藥含量更精準,以滿足治療需求。如維生素 B12 非處方藥含量能有效治療巨幼紅細胞性貧血。 4.功效宣稱:保健品多強調保健功能;非處方藥明確用于疾病治療或預防。比如維生素 A 非處方藥可用于夜盲癥的治療。 5.監管力度:保健品監管相對較弱;非處方藥監管嚴格,質量更有保障。 總之,在選擇維生素產品時,應根據自身需求和身體狀況,在醫生或藥師的指導下合理選用保健品或非處方藥。
2024-10-09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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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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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東輝 主任醫師
南方醫科大學珠江醫院
三級甲等
中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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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生素產品中,有些是保健食品,有些是非處方藥,使很多消費者產生混淆,以為只要是維生素都是一樣的。其實,兩者有著顯著的區別: 1.目的不同,保健食品只適宜在特定人群中使用(譬如,抗衰老食品小兒不宜服用;促進生長的食品不宜用于成人等等),它不是以治療疾病為目的,而是側重于調節人體的某種功能。藥品則具有明確的目的,是為了診斷、預防或治療疾病而采用的。 2.生產工藝和質量控制的要求不同,保健食品主要側重于食品的安全性,因此只要能保證產品的衛生,不含有毒有害物質以及功效成分穩定就可以了;藥品的生產條件和工藝要求十分嚴格,具有嚴格的GMP標準。 3.產品的功能是否需要經過臨床對照觀察?由于保健食品僅僅是眾多食品中的一個分支,要求較低,不需要臨床觀察便可經過批準上市。藥品直接關乎疾病的診斷、預防和治療效果,必須具備令人信服的臨床對照觀察結果作為支撐,才有可能被批準上市。 4.實際功效如何?由于在現有的條件下,大多數保健食品不能明確其功效成分,因此它不可能以預防或治療疾病為目的,只是側重于調節機體某種功能。所以,在其標簽上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傳。藥品則應有嚴格的適應癥和確切的療效。 綜上所述,保健食品和藥品之間還是有著很大的差別。譬如,某些保健食品中雖然含有維生素C,但是其中維生素C的含量、保存率、作用大小、可信程度與OTC(非處方藥)還是有著天壤之別。尤其在目前市場經濟還不十分規范的今天,保健食品市場中難免魚龍混雜,泥沙俱下,消費者可得多長一個心眼,千萬不能“跟著孩子走,孩子跟著廣告走”。
2024-10-10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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