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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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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寧湖 主任醫師
廣東省第二人民醫院
三級甲等
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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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散步時間需綜合考慮孕周、身體狀況、環境、散步速度和個人習慣等。行用藥存在隱患,身體出現不適時,請務必咨詢醫生,科學治療。
2017-10-25 20:53
1.孕周:孕早期身體較穩定,可散步15-30分鐘;孕中期可適當延長至30-45分鐘;孕晚期體力下降,以20-30分鐘為宜。
2.身體狀況:若有孕期并發癥,如前置胎盤、妊娠期高血壓等,應縮短散步時間或遵醫囑。
3.環境:天氣良好、空氣清新時可多散步;反之,減少時間。
4.散步速度:速度適中,以不引起疲勞和不適為準。
5.個人習慣:平時有運動習慣的孕婦可適當增加散步時間,但也要注意身體反應。
總之,孕婦散步時間應靈活調整,以自身舒適且無不良反應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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