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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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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蘭闊 醫師
家庭醫生在線合作醫院
其他
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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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敏性皮炎復發后是否能繼續使用之前的藥物,不能一概而論,需綜合考慮多種因素,如過敏原因是否改變、上次用藥后的反應、藥物的時效性、個體的身體狀況以及是否存在新的并發癥狀等。 1. 過敏原因:如果導致過敏的原因與上次相同,且之前的藥物有效,可能可以繼續使用。但如果過敏原發生變化,就需要重新評估用藥。 2. 用藥反應:上次用藥后若沒有明顯不良反應,且癥狀得到有效控制,可考慮再次使用。反之,若出現過副作用,則應謹慎。 3. 藥物時效性:部分藥物可能有一定的有效期,若間隔時間過長,藥效可能會降低,不建議繼續使用。 4. 身體狀況:若自身的健康狀況有較大改變,如患有其他疾病或處于特殊生理時期(如懷孕、哺乳期),用藥需重新斟酌。 5. 并發癥狀:若此次過敏還伴有其他新的癥狀,之前的藥物可能無法完全覆蓋,需調整用藥方案。 總之,過敏性皮炎復發后是否沿用之前的藥物,應綜合多方面因素謹慎判斷。建議及時就醫,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治療,切勿自行用藥。
2024-10-29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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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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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娜 醫師
山東省中醫院
三級甲等
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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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敏性皮炎,吃藥恢復后又復發,過敏反應一般是接觸致敏原的因素,和自身體質代謝內分泌紊亂有關。建議做個致敏原檢查,找出致敏原避免接觸為宜,然后結合抗過敏的藥物治療,如外用爐甘石洗劑或派瑞松乳膏,結合口服賽庚啶片等。注意衛生勤換衣物勤洗澡,不要吃生冷辛辣的食物,注意提升自身體質和免疫力為好。
2024-10-30 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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