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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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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書忠 主任醫師
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
三級甲等
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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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做糖尿病篩查,通常有時間、飲食、身體狀態、檢查準備、結果解讀等方面的要求。當身體出現異常時,應趕緊就醫,聽從醫生的指導進行診治,不宜擅自用藥。
2018-01-10 11:02
1.時間:一般在孕24-28周進行。
2.飲食:檢查前3天正常飲食,每日碳水化合物攝入量不少于150克。
3.身體狀態:檢查前需保證身體健康,無發熱、感染等疾病。
4.檢查準備:檢查前一晚10點后禁食禁水,次日空腹。
5.結果解讀:若結果異常,需進一步檢查明確診斷。
總之,孕婦應按要求做好糖尿病篩查,以保障自身和胎兒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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