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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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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增沛 主治醫師
南陽市第一人民醫院
三級甲等
五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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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喘患者出現憋悶癥狀,以前在醫院開的萬托林是否能用,取決于多種因素,如哮喘控制情況、藥物有效期、是否存在過敏反應、近期是否使用過其他藥物、是否遵循了正確的儲存方式等。 1.哮喘控制情況:如果近期哮喘癥狀穩定,未頻繁發作,且憋悶癥狀較輕,在醫生指導下可能可以使用。但如果哮喘頻繁發作,病情較重,應及時就醫,不能單純依賴萬托林。 2.藥物有效期:查看藥物包裝上的有效期,過期藥物可能失效甚至產生不良反應,不能使用。 3.過敏反應:若以往使用萬托林出現過過敏癥狀,如皮疹、瘙癢、呼吸困難等,禁止再次使用。 4.近期用藥:若近期使用了其他治療哮喘的藥物,如茶堿類、糖皮質激素類等,需考慮藥物相互作用,避免自行使用萬托林。 5.儲存方式:萬托林應在陰涼干燥處保存,如果保存不當,可能影響藥效,不建議使用。 總之,哮喘患者出現憋悶癥狀時,不建議自行決定是否使用萬托林,應及時就醫,在醫生的評估和指導下進行治療。同時,患者應隨身攜帶急救藥物,避免接觸過敏原,預防哮喘發作。
2024-10-31 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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