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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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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紅梅 主任醫師
云浮市人民醫院
三級甲等
婦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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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產三十幾天后一般不建議吃補藥,要考慮身體恢復情況、腸胃功能、乳汁分泌、活動情況等。 1.身體恢復:此時身體仍在恢復中,過于滋補可能影響恢復。 2.腸胃功能:產后腸胃功能較弱,補藥可能加重負擔。 3.乳汁分泌:部分補藥成分可能影響乳汁質量和分泌。 4.活動情況:應適當活動,吃補藥可能減少活動意愿。 5.個體差異:每個人體質不同,對補藥的反應也不同。 總之,剖腹產三十幾天后不建議吃補藥,應注重飲食均衡和適當活動,促進身體恢復。
2024-09-27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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