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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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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煒 副主任醫師
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
三級甲等
創傷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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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節疼痛是常見癥狀,其原因多樣,如關節炎、損傷、勞損等。治療方法包括藥物、物理治療、休息等。對于關節止痛膏的使用,需考慮多方面因素,如疼痛原因、皮膚狀況、使用效果、藥物過敏、聯合用藥等。一旦身體出現不適,應立刻就醫,遵從醫生的指示進行治療,不宜自行開藥。
2018-02-27 21:35
1.疼痛原因:明確關節疼痛的根本病因,如骨關節炎、類風濕關節炎等。不同病因治療方法不同,關節止痛膏可能適用,也可能效果不佳。
2.皮膚狀況:觀察貼敷處皮膚有無紅腫、破損、過敏等情況。若有異常,應暫停使用。
3.使用效果:若使用后疼痛緩解不明顯或加重,需重新評估治療方案。
4.藥物過敏:若對關節止痛膏中的成分過敏,嚴禁使用。
5.聯合用藥:在同時使用其他藥物時,要注意藥物間相互作用,避免不良反應。
總之,關節疼痛使用關節止痛膏后是否能繼續用,要綜合多種因素判斷。建議患者在醫生指導下進行治療,不要自行決定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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