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產前檢查項目一般有哪些?
我連續兩個月的月經都沒有來了,后來去藥店買了驗孕棒回家測試了一下顯示為陽性,發現自己是懷孕的跡象,去醫院檢查,醫生說一切都很正常,但是最好是定期的到醫院做產前的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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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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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衛 副主任醫師
伊麗莎白婦產醫院
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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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查時間1、三個月(12周)內,進行第一次檢查;2、13-27周,每四周檢查一次;3、28-35周,每兩周檢查一次;4、36周-分娩前,每一周檢查一次. 二:檢查項目: 1、12周(三個月)左右做第一次孕期檢查. 2、13-16周,第二次產檢:唐氏癥篩查 3、17-20周,第三次產檢 4、21-24周,第四次產檢妊娠糖尿病篩查 5、25-28周,第五次產檢乙型肝炎抗原梅毒血清試驗 6、29-32周,第六次產檢下肢水腫子癇前癥的發生預防早產 7、33-35周,第七次產檢超聲波(B超)檢查評估胎兒體重 8、36周,第八次產檢為生產事宜做準備減少AA次 9、37周,第九次產檢注意胎動 10、38-42周第十次產檢胎位固定胎頭下降。
2018-07-08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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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首次產前檢查? 妊娠明確后的首次產前檢查應在孕20周前進行。全身檢查包括觀察發育、營養、精神狀態;注意步態;測量身高、體重、血壓;檢查心肺的視、觸、叩、聽;肝脾觸診;檢查乳房發育情況,乳頭大小、有無凹陷;檢查脊柱及下肢有無畸形;檢查有無浮腫。平時應注意營養和休息,避免性生活過頻;進食富含維生素、蛋白質及微量元素的食物。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