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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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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桂珍 主任醫師
伊麗莎白婦產醫院
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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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確診早孕時開始,進行詳細詢問病史,較全面的體格檢查,產科檢查,骨盆的測量并配以必要的輔助檢查b超等,血常規,尿常規,心電圖,肝功能,腎功能,血型,乙肝及丙肝的檢查,梅毒和艾滋病病毒檢測等,在妊娠 20,24,28,32,38,39,40周共做9次產前檢查.有異常情況應酌情增加復查次數.產前檢查一般在6個月以內每月檢查一次,7~8兩個月每半月檢查一次,9個月以后每周檢查一次,直到孩子出生為止,如遇到特殊情況隨時檢查.另外注意孕24—28周應做糖尿病的篩查及全面的血液化驗,孕38周需做血常規,肝功能,凝血功能,心電圖等檢查.
2018-07-20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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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首次產前檢查? 妊娠明確后的首次產前檢查應在孕20周前進行。全身檢查包括觀察發育、營養、精神狀態;注意步態;測量身高、體重、血壓;檢查心肺的視、觸、叩、聽;肝脾觸診;檢查乳房發育情況,乳頭大小、有無凹陷;檢查脊柱及下肢有無畸形;檢查有無浮腫。平時應注意營養和休息,避免性生活過頻;進食富含維生素、蛋白質及微量元素的食物。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