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1
我們邀請臨床執業醫師解答上述提問,您可以進行追問或是評價
-
湯釗猷 主任醫師
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
三級甲等
肝腫瘤外科
-
肝癌晚期患者不宜考慮懷孕,鑒于病情的嚴重性和潛在的母嬰風險,包括病情惡化、母嬰傳播風險、治療干擾、心理負擔以及遺傳傾向等。關愛自己,從關注健康開始。身體不適時,請及時就醫,并在醫生指導下合理用藥。
2018-07-31 19:53
1.病情惡化:晚期肝癌患者身體狀況不佳,懷孕會增加肝臟負擔,加速病情惡化。
2.母嬰傳播風險:雖然肝癌并非直接傳染性疾病,但在母嬰間的遺傳傾向和某些情況下可能存在的間接傳播風險不可忽視。
3.治療干擾:孕期限制了可用的治療手段,可能影響對肝癌的有效控制。
4.心理負擔:面對嚴重的疾病,懷孕會帶來額外的心理壓力,不利于患者情緒穩定和治療效果。
5.遺傳傾向:肝癌雖非直接遺傳,但家族遺傳背景可能增加后代患病風險。
鑒于上述因素,肝癌晚期患者不宜考慮懷孕,重點應放在疾病治療和生活質量提升上。若有生育需求,建議在病情穩定且醫生評估安全的情況下,探討保存生育能力的選項。
-
針對上述提問,推薦就醫問藥相關內容,希望幫助您更好解決問題
什么是肝癌晚期? 當患者出現明顯的肝癌癥狀就診時候,病情往往已比較嚴重,多數處于中晚期。肝癌晚期癥狀以肝區疼痛最為常見,其次是上腹部包塊、納差、乏力、消瘦、原因不明發熱等。 也有部分患者表現為肝硬化的一些并發癥,如黑便、嘔血等。 查看全文»